井研:确保纺织企业环保问题不反弹

乐山日报 2018-08-24 07:42 大字

拆除锅炉后的原锅炉房已改为织布生产车间■ 记者 张清 文/图

去年8月至9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反映:“乐山市井研县周坡镇石马乡纺织厂无任何办厂手续,化工废水、锅炉废水、废气直接对外排放。”接件后,井研县赓即启动案件办理程序。时隔一年,该案件的办理成效如何?8月21日,记者赴当事企业进行实地采访。

案件追踪:

经营场所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在去年案件办理时,办案人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井研县周坡镇石马乡纺织厂”,实为四川玉扬纺织有限公司周坡镇石马经营场所,有职工86人。该经营场所位于周坡镇石马街1号。

该经营场所生产废水为浆纱废水。在浆纱过程中,每月清洗浆锅4至5次,每月产生浆纱废水约1.5吨。废水通过厌氧池发酵后,排入厂外自有储水池(储水池中养有鱼)。之后,根据生产需要,可抽回车间作为锅炉或浆纱用水,该储水池的水并未外排。另外,生产厂区内设置有1台2蒸吨/小时、使用生物质和燃煤的两用锅炉,有锅炉废气和废水产生。

截至去年案件办理时,该经营场所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该企业已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去年5月7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去年6月8日,该企业到县环保局办理环评报批手续,环评文件待市环保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复。

去年4月,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到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其未建设有匹配的废水处理设施,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县环保局遂对该企业涉嫌未报批环评文件、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井环行处立字〔2017〕22号),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井环责改字〔2017〕35号),责令该经营场所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环保设施未竣工验收前不得擅自生产。去年6月,下发处罚决定书(井环行处罚字发〔2017〕24号),罚款1万元。

即查即改:

取缔浆纱生产线 拆除锅炉

针对该经营场所存在的环保问题,案件办理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切实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快完善环保手续,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投入生产。责令企业立即取缔浆纱生产线,拆除锅炉,不再产生浆纱废水、锅炉废水和废气,并在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锅炉和浆纱设备拆除工作;在2017年8月25日前,拆除厂区连接储水池之间的排水管道,防止再排废水。

8月21日,记者到该经营场所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发现生产厂房内的浆纱生产线已经停用并且已经去功能化,锅炉以及厂区连接储水池之间的排水管道也已全部拆除。

该企业生产厂长毛东军一边带领记者参观一边介绍,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企业立即把造成污染的一些生产环节进行停产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停用的停用,原有产生污染的一些生产环节全部采用外加工。

目前,该经营场所只保留涤棉纱生产线1条,产品为涤棉坯布。每年产生固废下脚料约12吨,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不会再产生废水、废气和固废排放。“目前,这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并通过验收。在今后的生产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对社会负责。”毛东军表示。

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当地村民是否满意?

家住该经营场所旁边的井研县周坡镇石马村四组村民钟泽祥介绍:“以前,这个厂的燃煤锅炉产生一定的粉尘,浆纱环节有部分废水。中央环保督察以后,企业进行了整改,粉尘和废水都不存在了,现在的空气好多了。”

据了解,井研县目前有42家纺织服装企业,如何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做好包括纺织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的环保工作?

县经信局党委委员、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吴晓波表示,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井研县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彻底摸排,并及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企业重点抓好燃煤锅炉的淘汰,噪音、粉尘、污水污染的治理,并以点带面解决好环境问题。县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例会,为企业宣讲环保政策和要求等,督促企业要以持之以恒的决心、毫不松懈的措施,对环保工作一以贯之地抓到底、抓到位。同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环保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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