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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悲剧

三江都市报 2016-02-01 16:23 大字

2014年10月14日清晨,在井研县宝五乡三溪村,一桩命案打破了村里的宁静:村妇曾丽被儿子发现死于家附近的竹林中,其面部有多处淤青和血迹。

隔日,凶手落网,他竟是邻村的一个未婚男子,叫张志云。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村妇被害

凶手竟是她的情人

最先发现曾丽遇害的,是她的儿子。36岁的曾丽,其丈夫在乐山城区打工,家中就只有曾丽和15岁的儿子小涛。

2014年10月13日晚上,小涛和曾丽在家中看电视。晚上8点过,明日要上课的小涛回到卧室睡觉。谁也没料到,这一晚过后,母子俩便是天人永隔。

第二日早上6点过,小涛起床后发现曾丽屋里的灯和电视是开着的,但人却没在屋里。屋里不见了的,还有曾丽的一个黑色挎包,以及一部深灰色的手机。

小涛走到厕所处,突然发现地面上有一摊暗红色的液体,像血!感到有些不妙的他,往厕所后方走去,又发现了曾丽前一晚穿的裤子,地上还有血迹。沿着血迹往屋外走去,在家附近的一竹林处,小涛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妈妈曾丽,身上有很多血迹。

小涛赶紧叫来了住在斜对面的奶奶,老人家赶来后马上报了警。经查,曾丽是被一定质量的带棱角的不规则钝器打击,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血案发生后,当地人议论纷纷。在曾丽家人和一些村民的眼中,曾丽性格温和,和丈夫也没什么矛盾,丈夫在外打工,她在家带孩子,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会因为什么事情,招来了杀身之祸?

案发后的第二日,也就是2014年10月15日,凶手在乐山城区落网。

这人叫张志云,是井研县宝五乡曙光村人,33岁,未婚。落网后,他如实交代了自己杀害曾丽的犯罪事实,他说他和曾丽是情人关系。

为何下手?

他说因为女方借钱不还

事情还得从四五年前说起。当时,张志云在井研县宝五乡街上的一家茶楼打牌,认识了同在此处打牌的曾丽,两人渐渐熟识。在聊天中,张志云得知,曾丽的老公平时都在外面打工。

据张志云供述,2013年上半年,他和曾丽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人很少用电话联系,都是他到宝五乡一茶楼去找曾丽。

2014年上半年,曾丽先后两次向张志云借款共12000元,这事儿没有打借条,也没有其他人知道。后来,张志云多次找曾丽还钱,但曾都未还。

因为此事,张志云便想报复曾丽。

张志云说,2014年10月13日晚上9点过,他到曾丽家索要借款但遭到其拒绝,曾丽还将他推出门外。曾丽的态度,惹火了张志云,他想把曾丽收拾一顿。

随后,张志云在曾丽家门外找到一把小铁撬,之后,他绕到曾丽家的猪圈后墙,并在墙上挖出一个小洞后进入猪圈。猪圈传来的异响,惊动了卧室里的曾丽,她起床往猪圈方向走去。

张志云听到脚步声后,便蹲在猪圈的过道处,待曾丽走过来的时候,他用手中的砖头朝曾丽的头部狠狠地砸了两三下,曾丽当即倒地。

看曾丽倒下后,张志云又上前持砖头继续击打曾丽数下,看到曾丽身上流了很多血而且身体没有动静后,他估摸着曾丽已经死了。之后,他想到,曾丽的手机中存有自己的号码,害怕被人发现的他,走到曾丽的卧室,将其手机取走。

随后,张志云准备将曾丽拖出去埋了,但拖到曾家附近的竹林处时,他就筋疲力尽了,遂将曾丽丢弃在竹林处,并将曾丽的手机卡扔掉。

杀人之后

他又跑去找其他情人

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的张志云,冷静地回到家中烫脚睡觉。2014年10月15日,张志云到乐山城区找另一情人耍时,被警方抓获。

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站在法庭上,张志云说,他只是想报复一下被害人,没有想过要把她杀死。而且这个事情是因为曾丽不归还借款,所以他才想报复她……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张志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张志云的以上两点辩解,法院经查,在案证据不能证实张志云与被害人曾丽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且借钱不还;同时,法院还查明,张志云持砖头击打被害人头部,并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又继续持砖头对被害人头部进行击打,致被害人死亡,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

因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张志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张志云限制减刑;同时,张志云支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曾丽死亡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共计24580元。

记者周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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