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满月”井研法院受案量有所增加
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新举措实施一个多月以来,法院的立案登记工作开展得如何?受案量有无明显增加呢?近日,井研县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晒”出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该院的立案工作情况。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旨在有效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立案难”现象。在此前的三江都市报报道中,记者已先后两次对立案登记制如何实施进行了详解。
不过,可能还有些朋友对立案登记制不太了解。立案登记制,是法院不对起诉的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仅仅是对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都要登记立案。
改革后的立案登记制度要求,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和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等初始案件,凡符合诉讼法规定的,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并当场登记立案。
今年5月1日以来,井研县法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度要求,认真开展立案工作。5月份,该院共收到并登记各类诉讼案件83件,当场立案8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69件,当场立案66件,已告知补正材料3件,执行14件(当场立案),受理各类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21.2%(64件)。
立案门槛降低后,各个法院都可能出现受案量增加的情况。前两天,一篇新闻被很多媒体转载。这篇新闻报道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北京、广州、上海等多地法院,受案量有明显增加。其中,有些法院还遇到了一些奇葩诉由。比如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有当事人来法院起诉明星赵薇,要求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理由是啥?是他认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
这样的诉由,是不是让人大跌眼镜。
那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井研县法院有没有遇到很奇葩的诉由呢?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5月份,该院的受案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案件的起诉理由都很正常,并没有出格或奇葩的诉由。
据介绍,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是为了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但并不是说鼓励老百姓遇到什么问题都来打官司,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有很多,应该找到适合的渠道。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以下情形将不予登记立案:违法起诉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不予登记立案。
井研县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放宽了案件“入口”。法院会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但如果出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法院一经发现,都将驳回其请求,并给予司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为有效应对案件增长问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井研县法院将积极引入非诉纠纷解决渠道,强化诉前调解工作,目前,该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立诉前调解室,对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纠纷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妥善处理新增案件纠纷。
记者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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