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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工程及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工程项目施工BT招商公告

四川日报 2014-01-13 14:24 大字

为了缓解国道213线交通压力,提高交通运输能力,节约运输成本,并打通工业集中区轻工产业园运输通道,现新建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及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

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工程经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犍发改项目审〔2013〕95号)批准立项建设。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工程经县发展改革局《关于〈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犍发改项目审〔2013〕96号)批准立项建设。两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犍为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犍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申请参加该两项目投资,现就有关情况及投资申请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犍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二、项目名称

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工程及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工程。

三、项目地点及概况

项目位于犍为县清溪镇,交通便利,地质稳定,符合项目建设需要。

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工程起于国道213线犍为县马边河南岸沱大桥,沿乐宜高速向南前行,在盐厂坪水库西侧进山,经和尚湾、瓢儿湾、大春湾,在石庙子处与国道213线相接,新建路线全长4.242公里。公路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速度60km/h,路基宽度21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工程起于马边河南岸沱大桥,沿马边河而上,止于玉皇观,全长1.44公里。公路设计标准为城市道路标准,路基宽度21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项目内容及工期

1.招商范围:项目工程施工建设、管理。

2.施工建设内容:项目施工投资 8400万元,其中:国道213线清溪镇过境段公路工程6705万元,马边河南岸坝滨河路工程1695万元。实行总价包干。施工建设内容为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

3.项目建设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投资和回报

1.年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5%。

2.投资回报额:以犍为县审计局审计的结算价计算投资回报额。

3.回购期限:回购期为二年半,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即进入回购期,招商人按回购期分三次回购,第一次30%、第二次30%、第三次40%。第一次回购时间为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半年后的30日之内,第二次回购时间为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半后的30日之内,第三次回购时间为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半后的30日之内。六、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七、对投资申请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资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5.投资申请人须在投资评审前一天(1月22日)的下午5点以前,将2000万元的投资竞选保证金交到招商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入账凭证为准),中选后投资竞选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投资定金,签订合同后项目投资定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和投资保证金(1500万元),投资保证金1500万元根据工程进度逐步退还,进场开工1月内退500万元,完成路基工程退500万元,完成路面水稳层退500万元。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日内应与招商人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若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7日内不与招商人签订协议和合同的,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不退还项目投资定金。未中选投资人的投资竞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招商文件的领取

1.投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9:00-11:30(北京时间),14:00-17:30(北京时间)到招商人处领取施工招商文件。

2.投资申请人凭任意公示媒体下载的招商公告,免费领取招商文件,领取招商文件时不提供本单位(或个人)信息和资料。投资申请人按招商文件上的要求递交投资竞选保证金,评审开标前,审核已按招商文件要求交纳投资竞选保证金单位的资质条件,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开标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3.招商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九、投资评审

1.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23日12:30-13:00(北京时间);地点: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2. 投资评审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23日13:00(北京时间);评审地点是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评标室(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十、项目招商说明

1.项目建设期间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中选投资人承担。

2.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投资申请人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申请人承担。

3.本项目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十一、本公告内容如与招商文件不一致,以招商文件为准。

十二、本公告在《四川日报》、《乐山日报》、中国建设招标网及犍为新闻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商人:犍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地址:犍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2号)。

联系人:蔡乔毅 刘超

电话:0833-42214020833-4253660

传真:0833-4223402邮编:614400

开户单位:犍为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滨江路分社

银行账号:88110120002676991

犍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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