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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6类患病儿童可申请

三江都市报 2015-12-19 16:39 大字

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欧军)昨(18)日,乐山市慈善总会下发通知称,为切实缓解乐山市部分县(市、区)贫困重特大疾病患儿的治病难问题,在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乐山市慈善总会、三江都市报社、无限乐山和无限乐山网从12月中旬开始,联合在乐山市6个县(市、区)开展“暖冬行动·关爱贫困重特大疾病患儿慈善公益项目”。公益项目将重点救助乐山市“4·20”芦山地震受灾县(市、区)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6种病的病患儿,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可在12月28日前向当地慈善机构提出申请。

据了解,本次救助将根据患重特大疾病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本着“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救助。救助病种为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尿毒症。救助对象重点为市中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夹江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等“4·20”芦山地震受灾县(市、区)的贫困重特大疾病患儿,年龄为18周岁以下;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的病患儿。其中,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或父母双方服刑导致一段时期内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

符合上述条件,在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责任人赔付、政府救助等以后,发生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病患儿或其监护人,可在1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慈善会填写申请表和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救助标准根据患重特大疾病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对患病儿童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实行限额救助,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50%予以救助,但救助的最高额度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0元。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后尚未发放资助金时病故的,不再对其予以资助。

据介绍,“暖冬行动·关爱贫困重特大疾病患儿慈善公益项目”由乐山市慈善总会负责具体实施,活动采取市、县(市、区)上下联动方式开展。乐山市慈善总会负责患病儿童的资格审核及公示,救助名单审定后,由乐山市慈善总会将儿童重特大疾病救助款统一划拨给各县(市、区)慈善会,由各地慈善会负责将救助款发放给患病儿童家庭。各县(市、区)慈善会收到救助款后,应如数、及时发放给患儿。发放完毕后,各地慈善会应及时将款项收据及《签收单》或银行汇款回单邮寄给乐山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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