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业务技术用房异地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兰州日报 2020-05-07 03:36 大字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业务技术用房异地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用地东临省物流公司,西临甘肃轨道高铁学校,南临金川科技园区,北临T732﹟路。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综合业务技术大楼、驾驶人考试、后勤服务三部分。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4934.1㎡(约合232.40亩),代征道路及绿地总面积40320.67㎡(合60.48亩),建设用地总面积114613.3㎡(合171.92亩),总建筑面积37835.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572.32㎡,地下建筑面积14263.04㎡(其中构筑物消防水池300㎡,建筑物面积13963.04㎡);建筑物基底面积8053.15㎡。绿化面积39071.94㎡,运动设施面积547㎡,铺装面积2295㎡,植草砖面积3453.6㎡,道路硬化面积61192.61㎡,屋顶绿化面积4623.34㎡。室外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2个,单个面积150㎡,总面积300㎡。

本项目总投资为:4092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676.07万元;设备购置费9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31.33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本项目建设期限3年,从2020年5月到2023年5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受影响的乡镇、村委,及对本项目的选址、环境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工程的规划方案、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参加工程施工、确保参加施工的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业务技术用房异地新建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兰州市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李锡罡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3803室

联系电话:18153988271

电子邮箱:282680889@qq.com

兰州市工程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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