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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4.2元/平方米

鑫报 2013-01-10 17:01 大字

榆中今冬供热不涨价 

◇记者张小燕通讯员穆海迪

鑫报讯1月7日,记者从榆中县供热站获悉,今冬供暖季该县集中供热面积为220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约10万平方米,热费继续沿用4.2元/平方米的标准,缴费时间至3月30日,市民需在规定时间于兰州银行榆中支行和供热站缴费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按照规定,本年度热费收缴分为按面积计价和按热计量计价两个标准。其中,一类(住宅)每月每平方米4.2元,二类(办公、学校、医院)每月每平方米5.1元,三类(宾馆、招待所、饭店)每月每平方米6元,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礼堂、厂房)每月每平方米7元。热计量用户按两部制计价方式收费,基本热费在3月底前缴清,逾期不缴纳者,从4月1日起计收滞纳金,计量热费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为次月15日至30日。

据悉,榆中县自2004年起在甘肃省率先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落实一户一表制。截至2012年底,全县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68.7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9.16万平方米,改造后全部实行两部制热价,供热计量普及率达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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