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职 建设平安幸福家园 城关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落实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53人,其中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3案2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件9人。
提高政治站位
城关法院党组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制定多项契合实际的制度规定,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坚持扫黑除恶工作例会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突出审判中心
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首先,积极落实司法改革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审结的6件涉黑涉恶案件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审判合议庭,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其中,朱津良等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查阅了近500份证据材料、近百册案卷,形成300余页的阅卷笔录,庭审历时四天,一审判决书近8万余字,从受理案件到一审宣判仅用时80天,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的决心。
同时,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职能作用,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对案件具体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庭前会议和专题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尺度和裁判原则,确保案件时效性。注重程序正义,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此外,注重“打财断血”,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通过运用追缴、没收、责令退赔等多种手段,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剥夺黑恶势力及其成员再犯罪的资本。
最后,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判决结果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证案件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完善长效机制
围绕“打伞破网”,对近五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进行逐案重点排查。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热线电话,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对近年来审理的案件进行线索摸排甄别,排查出线索15条,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核查上级法院、区扫黑办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110条,完成了案件、线索“两个清零”行动的目标任务。
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和案件联动衔接沟通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
坚持标本兼治,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和行政执法、行业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先后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份,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行业治理,促进解决行业乱象。
注重宣传发动
首先,充分运用宣传横幅、标语、展板等传统手段,在公共场所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灵活运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效果,并拍摄以“套路贷”为题材的扫黑除恶法治微电影《雨霁云开》。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观摩旁听案件庭审,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现场直播,把案件审理过程变为全面普法过程。再次,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权威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最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十进”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广场、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宣传,有力地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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