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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校园欺凌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阴影 省高院送法进校园

陇东报 2017-04-14 06:04 大字

2016年11月,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校园欺凌不再是校内小事,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越来越频繁,年龄和地域范围也越来越宽广,令人担忧。为做好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全国第22个中小学生法制宣传周来临之际,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我们在路上”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这次活动,分别针对小学生、初中生,还有小学、中学的老师和家长等不同群体进行。

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小学生看上去好像跟法律挨不着边,但事实上有着密切的关系。“童蒙养正”,孩子们在13岁以前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善的。3月29日,省高院少年法庭法官首先赴兰州市城关区水车园小学为全校学生做了“别让校园欺凌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阴影”法制讲座,并为孩子们捐赠了一批“七五普法”《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和《宪法读本》。

报告会上,少年法庭法官贺玲玲用形象的语言进行了生动具体的讲解,释明了校园欺凌的概念,讲述了典型校园欺凌的法律故事,分析了校园欺凌频发的主要原因,带领学生学习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在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并总结校园欺凌的五种常见表现形式。倡议全校师生抵制校园欺凌,教育小学生们要洁身自好,不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斗殴,敢于与来自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共建平安校园。通过法制课,以点带面,使小学生们以后能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辨别,学会自我保护,远离校园欺凌和暴力。

教师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3月31日,省高院少年法庭全庭法官再次走进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小学,为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小学、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中学两校老师开展以“共筑爱心网,陪伴孩子健康成长——解读学校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防治校园欺凌法治教育宣讲活动。这次宣讲活动主要面向老师展开,部分家长和学生也听取了讲座。

主讲人贺玲玲法官针对校园欺凌事件、诱发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原因多元的情况,从“老师,当你的班级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应该怎么办”?“您知道什么样的环境容易发生欺凌”?“身为老师,如何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减轻欺凌事件对学生的伤害,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几个问题切入主题,从认定校园欺凌的界线入手讲了校园欺凌的理论知识,具体分析了学校因素、家庭环境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防治校园欺凌的解决对策与处理方法。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宣讲活动结束后,省高院少年法庭召开了座谈会,法官、老师及学生代表就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预防校园欺凌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整治校园欺凌仅仅寄希望于刑事处罚或严厉处罚是不够的,在校园欺凌案件的应对上,应该建立起由学校主导、家庭和社会充分参与、针对校园欺凌的信息系统和反应方案。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一些合适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省高院少年法庭一直注重延伸、拓宽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多次送法进校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校学生进行庭审观摩,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有效减少和预防了青少年犯罪。甘肃省法院将以此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法院普法与学校教育的长效合作机制,以联合举办法律讲座、开展巡回宣讲、组织模拟法庭、组织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方式,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努力践行法院和法官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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