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莫因手机误了性命
魏婷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如今在街头随处可见“低头族”,但更可怕的是,越来越多的“马路低头族”已成为道路安全的又一新生“隐患”,甚至被称为“移动杀手”。但令人担忧的是,不仅是行人低头过马路成为交通隐患,驾驶员开车时看手机的数量也在急剧增长。据兰州交通部门统计,庆阳市去年因低头看手机过马路和驾车看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1%。(详细报道见3月1日《兰州日报》8版)
信息时代,手机似乎已经成为人体的一部分,分分钟不能离开。据统计,我国网民近十亿,人均每周手机上网时长约12小时,近六成手机网民每天使用手机上网多次。有数据显示,开车接打电话导致事故的几率是正常驾驶发生事故几率的2.8倍,如果边开车边发信息,几率则上升到23倍;三成以上的致命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行人低头看手机不看路,极大地增加了危险系数。
“马路低头族”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很多,这其中以法律法规不健全为首要因素。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开车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虽然有相关法律支撑,但“低头族”作为交通安全隐患仍屡禁不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交警对开车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问题;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边过马路,边看手机的行为,法律更是没有明文规定,无法定性和查处。此外,对“低头族”的执法立法还不够完善,不能单单管束“低头”驾驶人,对“低头”行人的强制管理措施不可少,否则不是“车撞人”而是“人撞车”。法规方面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危险行为的发生。因此,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整治力度不可或缺。有关部门要在充分调研、不断完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借鉴国内外相关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并补充法律条文,让整治和打击马路“低头族”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法可依,并结合其妨碍交通及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情节,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此外,行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还需不断加强。不少驾驶员在行车时接打电话往往会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驾龄长、技术好,“忙里偷闲看手机”完全没有问题。他们此时忘了: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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