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机构备案的公示
根据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甘肃高速社会清障救援机构资格备案办法》和《甘肃高速社会清障救援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经各清障救援大队初核,各高速公路管理处、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复核,省高管局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全省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机构进行资格备案,纳入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队伍,在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统一调度下参与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清障救援工作,非备案清障救援机构不得在高速公路范围内进行清障施救。现对2015年至2016年度全省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机构进行公示。
(表格详情请见报纸)
公示期间,如对社会清障救援机构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安全监督处反映。电话:0931—8529843 联系人:王鸿燕 电子邮件:113644410@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邮编:730010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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