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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二手房转移登记需签“声明” 防范非法中介骗取购房款

甘肃经济日报 2015-02-09 23:19 大字

新华网兰州2月7日电 兰州市房管部门近期推出规范中介交易的新举措,在二手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增加“房屋转移登记相关事项声明”。据了解,此举是为了防范非法中介骗取购房款,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从近期开始,兰州市二手房买卖双方在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额外签署一项“房屋转移登记相关事项声明”。其中,买卖双方未通过房屋中介企业居间代理自行成交的,可直接受理;买卖双方通过房屋中介代理成交的,由登记窗口查验中介企业的备案情况,若中介企业未取得备案,停止办理该企业一切房屋居间代理业务。

2014年下半年,全国多地出现房屋“黑中介”突然关门,许多购房者房款被骗的事件,其中许多中介未取得资质违规经营和购房者不掌握中介相关信息成为主要原因。而兰州市新近出台的相关措施,就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居间代理行为,买卖双方都能充分掌握房屋中介相关信息,保障买卖双方交易资金安全。

兰州市房管部门提醒,在买卖双方找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二手交易和租赁业务中,需要“一查、二看、三慎重”。一查,即登录房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对中介机构是否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拥有相关资质。二看,在中介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仔细查看,该公司信息公示栏公示的证照是否齐全,并仔细核对证照的有效期限。还要看清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同时牢记工商、物价、房管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三慎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全面了解房源情况、慎重签署购房合同、核对收费标准、认真查验经纪人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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