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建军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亿 法定代表人投河自尽
本报讯(记者 吕霞)3月26日,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兰州市建军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情况。通报称,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7亿元,犯罪嫌疑人已投河自尽。
今年1月29日,多名群众向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建军以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以高利返息为诱饵,骗取巨额资金。接报后,经侦支队立即受理立案,展开调查。
1个多月来,经侦支队全体民警通过连续工作,现查明: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建军,以虚假出资的方式先后成立了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和甘肃保鑫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并由其担任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其弟郭某某担任兰州建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同时,郭建军安排兰州建军投资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担任甘肃保鑫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按郭建军指示,郭某某、李某某以投资兰州成宏网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架工程为名,以给付受害群众2%至6%月息为诱饵,采取在报纸上打广告、老客户带新客户等方式,在兰州市向不特定社会群众401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2.7亿元,截止案发尚有356名受害群众集资款未偿还,给受害群众造成损失共计1.06亿元。
通过办案民警大量的走访调查和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资料,发现犯罪嫌疑人郭建军已于今年1月25日凌晨5时左右在兰州体育公园金雁大桥上投河自尽。根据当时调查的情况,办案民警一方面积极寻找郭建军尸体,另一方面加大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分别于1月30日、2月6日对李某某和郭某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3月5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李某某。3月8日,办案民警在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洄水湾找到了郭建军的尸体,经兰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DNA比对和其家属辨认,确认该尸体为郭建军本人。
目前,经侦支队已接待340多名受害群众,冻结房产16套、扣押轿车7台以及涉案资金9.3万元。下一步,经侦支队将继续加大追缴工作力度,穷尽一切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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