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 通讯员 毕逢雪)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标准,莱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梳理归纳2021年所审理的案件中,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案件审理尺度、标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
1月17日,莱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案例交流会,梳理归纳2021年审理的526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选出5个具有代表性案件作为2021年度的分类指导案例:新型用工案例,明确了如何正确运用劳动保障法律原则对新型劳动关系进行裁决,裁决的理由和裁决结果对新型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和未来劳动保障法律发展有明显的积极意义;易发、多发案例,对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有典型代表意义;疑难复杂案件,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准确工作有突出借鉴和业务指导意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对维护仲裁公正、协调劳动关系和体现社会价值有现实意义;其他类型案件,对如何具体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条款有普遍指导意义。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集中在院内公布指导案例,以相对统一的尺度和标准,规范仲裁员自由裁量权,让类似案件得到类似的裁决结果,减少“同案不同裁”的情形,对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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