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区大队 巧用“123”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

济南日报 2021-11-08 11:28 大字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区大队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执法活动始终,正确处理事故预防与规范执法的关系,创新探索出了“123”工作新机制,走出了一条规范执法的新路子,有效提升了执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公正性,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锻造一支队伍保持严查严打“常态化”

大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顽疾。

去年8月,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区大队大队长王峰,在夜间暗查时发现有渣土车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并通过走访调查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一些不法司机找民警下班的时间差、打“游击战”,以逃避处罚。

针对这些问题,交警大队从全队抽调10名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强、执法水平高的民警,组建成立莱芜交警执法行动队,并对执法行动队民警强化政治教育、初心教育、警示教育等,使执法民警筑牢政治忠诚之魂,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执法行动队专门打击和基层民警巡查相结合、白天正常巡查和夜间集中行动相结合、重点巡查与全面围堵相结合,亮利剑、出重拳,严厉打击,毫不留情。

为使打击交通违法活动保持“常态化”,大队因情施策,合理安排,科学布局,巧妙用警,引导行动队人员错时执法,打好时间差。同时,其他民警适时开展“双时勤务”“矩阵勤务”及酒醉驾、渣土车等重点违法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莱芜大队共查处酒驾867起,醉驾301起,无证驾驶740起,超员2331起,超载2542起,查获“百吨王”356辆,非法改装大货车121辆;共行政拘留238人。查处酒驾、醉驾人数,打击处理人数一直位于全市前列。

建立两种机制公平执法不跑偏

为严格依法办事,执法行动队建立了内部审核把关制约机制。制定《处理程序》《令行禁止》《执法考评》等规章制度,坚持以制束警,以制治警,向制度要规范,靠制度求方圆。要求执法巡查统一行动,处理结果集体研究,杜绝人情案,增强民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大队抽调3名有多年执法经验的民警充实到了督察、法制队伍中,及时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进行检查、监督和督导。

还建立了外部监督机制。制定公开执法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定期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邀请辖区大型企业、运输公司等单位代表到大队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不定期对混凝土、渣土车等运输企业负责人、车主及驾驶员进行约谈,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架起理解互通的桥梁。同时,大队长王峰把手机号向各位车主公开,开通了与车主、司机举报沟通的“直通车”。

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座谈交流会16次,收到合理化建议26条。

抓好三个环节提高执法公信力

执法行动队坚持突出抓执法过程中的“三个环节”,环环扣紧,使执法步入“人性化”的“快车道”。

查处前打好“预防针”。把交通管理摆在一切为了人民利益的高度上,正确摆正警察与人民、管理与服务、处罚与安全的关系,不就罚论罚,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目光聚焦在“安全”二字上。坚持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执法民警充分运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社区”“安全教育一堂课”等形式,对大货车业主和司机等加强安全教育,提前打好“预防针”。

查处中开好“良药方”。在对交通违法处罚中,民警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做到“八个不、三个一样”,即:不乱作为、慢作为;不在道路上乱设站、乱设卡、乱罚款;不变通执法乱作为;不搞“一刀切”式处罚;不降格处罚、拆分处罚、只罚款不记分;不随心所欲,罚情绪分;不仗权使威,罚霸权款;不论哥们义气,罚人情款。三个一样即:有关系和无关系一个样;找人说情和不说情一个样;外地车辆和当地车辆一个样。

处罚后把好“复查关”。坚持以安全为目标,正确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推行违法处罚回访制度,要求民警对违法人员和案件进行及时回访。看被罚人员的思想状况,并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积极了解反馈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因严重违法受到处罚后仍有抵触情绪的人员进行重点“帮扶”,消除矛盾,取得理解,提高满意率。 (本报记者亓楠楠通讯员郝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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