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河长制:向有为有实转变
今年5月以来,莱芜区镇村级河长巡河率全面提升达标,其中七八月份部分镇村级河长的巡河率超过200%,全区各级河长对巡河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莱芜区河长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力度,全区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聚焦河湖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河长巡河率和问题整改率,清理河湖四乱,修复河湖生态,构建全域循环生态水系,促进全区河长制工作向有为有实转变。
针对部分河长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少或发现不了问题的情况,莱芜区河长办多次下发提高巡河质量通知,杜绝“凑数式”“打卡式”巡河,杜绝对责任河湖“四乱”问题及排污口“视而不见”“避而不谈”。鼓励各级河长积极使用巡河APP上传巡河事件,2020年上传巡河事件12个,2021年已上传巡河事件128个,巡河成效显著改善。区河长办对巡河事件的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目前所有事件已全部整改销号。
督导力度全面加强。按照省市河长办联合办公做法,分别从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6个部门各抽调1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联合办公,并于8月6日正式启动联合办公机制,为全区河长制工作凝聚治水合力,促进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为全面掌握并及时整改河湖问题,莱芜区专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河湖进行巡查,实行“日汇总、日督办、三日内整改”制度,同时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月汇总,形成河湖“四乱”问题大数据,方便分析河湖问题频发点、风险点。今年以来,莱芜区第三方机构共巡查河道260余条,发现问题2000余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河长办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进行督办整改。区河长办组成外业督导组,重点对问题频发、排污口易反弹的河湖进行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区河长办外业督导组共巡查河道100余条次,发现问题300余处。全区巡河实行“河长+区河长办+第三方”方式覆盖全区各级河道,按照“发现问题—督办整改—整改销号”的闭环式管理模式,确保河湖督导落到实处,促进河长制工作向有为有实转变。 (本报记者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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