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本月起下沉至街镇
本报讯(记者刘冰玉)近日,记者从莱芜区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及相关社保业务下沉至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办理。
本次下沉业务事项范围包括:有档案托管需求的流动人员档案;退休人员档案;社会保障卡业务(含信息采集、申领、启用、注销、挂失、异地启用及密码服务);企业社会保险开户及登记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减员及退休申报业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业务,便民打印类业务(含单位及个人缴费证明、权益记录单、待遇审批表及电子退休证)。济南市户籍的流动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最后一个参保地所在的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办理档案管理业务;非济南市户籍的流动人员办理相关业务以暂住证为依据办理相关业务。
区人社局提醒广大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档案、干部身份档案、律师档案依然在区级办理;2021年10月1日之前,区级受理的已退休流动人员档案由凤城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承接,之后新退休人员档案由各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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