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23亩拘役俩月罚款五千元

济南日报 2019-05-31 11: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周伟 任宇)近日,莱芜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处被告人雷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从2015年起,被告人雷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里自己的农用地,还自行填平废弃石窝、石光梁地,共计11.67亩,用于存放购买来的原土砂。另外,雷某租赁村民的农用地约11.42亩,用于破碎加工和水洗砂。后经土地估价公司测绘,被告人雷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9平方米,耕地23.07亩,严重破坏原有的植被。2019年1月15日,莱芜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雷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莱芜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23.09亩,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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