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源街道中心中学搭建“四位一体”普法格局

鲁中晨刊 2018-12-19 01:02 大字

在钢城区汶源街道中心中学教室内,教师李强正给学生讲解宪法知识。□通讯员 冯建华 摄

晨刊讯(记者 张群 通讯员 田大海)自“七五”普法以来,钢城区汶源街道中心中学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树立了普法、安全、品德、心理“四位一体”的大法治理念,大力提高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保持了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良好记录。

学校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教师政治学习等时间,举办普法讲座,观看普法教育录像,提高教师的法治观念。教导处要求在《道德与法治》课、校本课和语文课等学科中渗透法治教育,做到法治教育课程化。政教处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法治宣传和教育。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以及部分律师到学校讲解法律知识。通过升旗仪式、班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载体,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行为规范水平。各条线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效果明显。定期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将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评估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指标,在各类评比中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根据学生品德发展心理,遵循学生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要求,构建普法教育系列,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普法教育;努力改变过去普法教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强硬灌输又没有效果的方式方法,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加强法治知识的教育,充分发挥以《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班会课教育等为主体的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指明人生的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心理团体辅导,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比赛,法治演讲比赛,参观交通安全法治图片展览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和参与中接受教育,把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作为学校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高度重视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下大力气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不仅深入了解问题学生家庭的情况,了解学生在家的生活、学习环境,甚至还要了解学生所在村庄周边环境的情况,并经常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家庭特殊的学生更多地给予关心,送去温暖,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耐心疏导。经过一段时期的教育转化,许多问题学生在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

借助载体,全面渗透,提升素质。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法律知识。除坚持课堂学法的主渠道外,还利用电子屏、橱窗、板报、校广播、观看影视录像、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观看《今日说法》等,使师生耳濡目染。多重的视听效果,增强了师生学法兴趣,避免了强硬的说教,做到了快乐学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学法活动。使学生在参与中思考,在思索中牢记,并最终内化为自身素质。从日常管理、常规活动入手,培养学生的遵规守纪意识,养成守法的习惯;形成规模。充分运用典故、格言、警句、谜语、漫画、图片、故事等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展示通俗易懂,准确无误。并建立专门的普法办公室、档案室和大型的法德讲堂;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实行校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进出校门登记制度及警校共建制度,有效净化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班内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学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问题学生首见负责制的实施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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