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手段亮剑环保工作

莱芜日报 2018-12-14 01:01 大字

钢城区按照“1456”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建设“绿水青山建设年”的安排部署,紧扣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攻坚克难,着力抓好执法监管、污染减排工作

□特约记者 蔺相虹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对某企业用水进行水质监测。

执法人员正在根据相关批复文件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12月12日,钢城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辖区内某冶金制造企业,进行督查工作。原来,早在今年8月份,该企业因为未及时进行生产设备的升级,没有将煤气发生炉及时更换为使用天然气的炉具,而被下令整改。“在发现问题的当天,我们现场督办,拆除用了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曹志恒说,“今天我们来也是为了看看企业有没有整改彻底,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环保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紧盯关键环节,从发现问题到进行整改,问题“不过夜”,立说立行,这背后正是钢城区对待环保问题“雷霆手段”的彰显。

钢城区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高频多方位的日常监察、随机抽查,持续用高压态势,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

例如,在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方面,钢城区加强了对重点污水排放企业环境监管,加大夜查、暗查的频次,对违法排污“零容忍”,对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坚持定期对水环境质量进行分析,对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测通报,严惩企业偷排行为,促进断面水质达标。

同时,钢城区按照“全覆盖、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行业一归类”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企业库,归类重点污染源企业40余家,一般污染源企业120余家,全面排查、迅速整改全区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

监察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是环保工作的第一步,而整改才是最终目的。为了全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钢城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莱芜市钢城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其中,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该区的20项整改任务中,违规化工项目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散乱污”清理整治、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化工集聚区地下水防治等工作逐步深入。

据了解,截至12月13日,钢城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01个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销号,还安排落实由各镇(街道)、功能区、各相关部门对所承办的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和“回头看”。并且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管控和惩处力度。目前,钢城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5件,处罚金额355万元。

雷霆手段并不意味着就是要简单粗暴,那么如何避免环保整改中“一刀切”式的做法呢?为此,钢城区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一方面打造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超前谋划、科学管理,积极发挥环境保护服务、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职能。同时,深入开展调研,察实情,办实事,班子成员各自建立联系点,尽力协调解决基层社区、企业在管理、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与此同时,为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钢城区扎实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特成立钢城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制定了《2018年度普查工作计划》,编制印发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议。并加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共选聘普查指导员35人,普查员191人,举办“两员”培训1期。建立了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截至目前,钢城区已排查全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61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个、入(河)排污口32个、生活源锅炉12个,现正在开展入户调查,普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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