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 诉讼档案数字化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 孔浩 通讯员 卢传法) 自2016年9月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投资127万元,完成近7万卷413万幅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了1949年至今诉讼档案数字化全覆盖。两区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也全面启动,莱城区人民法院年内将全部完成数字化扫描,钢城区人民法院数字化工作已完成过半。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档案工作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了典型发言。
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把好诉讼档案数字化安全关。抓好数字化招标环节,在数字化外包招标过程中,全面考察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抓好数字化场所改造,将办公楼12层办公区作为加工场地,进行封闭改造;抓好档案流转环节,数字化加工过程中,装箱登记表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严格执行标准要求,抓好诉讼档案数字化质量关。制定数字化加工标准。法院制定完善了数字化加工标准和图像检查标准。数字化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由法院和数字化服务机构研究解决,双方签字确认形成备忘录,随时修订加工标准,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和数据的统一规范;加强数字化流程管理。细化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出库、前处理、著录、拆卷、扫描、装订、图像处理、质检、数据挂接、入库等各个环节均要求数字化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量化质量检查标准。数字化服务机构在目录著录、原文扫描、原文挂接、档案装订等方面质量均要达到100%。
积极推动诉讼档案数字化成果利用,有力促进司法便民和司法公正。搭建为民平台,将诉讼档案数字化成果迁移到人民法院审判业务云平台,通过“电子卷宗查阅”栏,即可一键查询相关的电子卷宗信息,即时打印相关卷宗材料,极大节约了查询的时间,提高了查阅的准确率和查全率,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律师及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彻底解决了调卷难问题;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将诉讼档案数字化成果挂接至审判管理系统。同时,强化新生档案管理,确保新生电子档案随案同步生成、同时归档;依托电子卷宗即时录入、实时查询功能,案件评查委员会成员可通过系统随机抽查10至15件正在审理或执行的诉讼卷宗,实现了裁判活动监督由事后向事前、事中的转变;深化档案利用。以档案数字化为契机,对建院以来历史裁判文书进行了识别转换校对,建成了全省第一家文档版可编辑的历史裁判文书库。依托档案数字化成果,立即启动了《莱芜法院志》编纂和院史馆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征集和人物访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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