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本报记者 冷亚茹 通讯员 史玲艳
王昊(化名)是莱芜某职业学校建筑设计专业二年级学生,眼下寒假马上结束,又到了开学的时间。由于享受到了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王昊不再为上学发愁,在职业学校学习一技之长,对未来充满希望。
2016年,王昊的父亲查出心脏病救治无效去世,留下了十几万元的债务,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我每天只能到劳务市场找点按天结算的零工。”王昊的母亲告诉记者,王昊每个周末都需要回家拿他在学校下一周的生活费,因为家里已经拮据到没有办法拿出一个月的支出,所以只能打零工没办法找长期的工作。王昊的班主任了解到情况后,主动联系王昊及其母亲帮助王昊申请国家助学金,想到班主任,她的母亲都会哽咽地说道:“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了,要不是他帮我们申请助学金,我真不知道日子要怎么过下去了。”
王昊的事例只是市教育局***的一个缩影。2017年,市教育局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明确家庭人均收入与困难等级的对应关系,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区分“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学生;将“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学生(幼儿)残疾”等四类情况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对市属高校山东籍及省外高校莱芜籍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莱芜籍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莱芜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除学费。
来自莱芜市某重点高中高二的学生李梅(化名)就是受益者之一。李梅身患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其父母全部在家务农,家庭没有稳定的收入。她告诉记者,针对她的情况,学校不仅给她免除学费还让她享受国家助学金,她很感谢国家的资助政策,让她圆了上学梦。
因病返贫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为了救助这类家庭的学生,让他们能够安心读书,2018年,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实施“爱心助学行动”项目的通知》,设立“义务教育爱心助学金”,对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非寄宿学生中的患有医疗机构确定的重大疾病,且当年家庭承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学生进行救助。据了解“义务教育爱心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1500元,分三档,一档2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1000元。去年救助了100名大病学生,共发放爱心助学金15万元,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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