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护卫农产品安全
□本报记者 王军 通讯员 魏海刚
市农业局通过实施主要生产主体监测全覆盖,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月5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2018年第一次农产品农残风险监测暨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从莱芜市辖区内的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利和庄园、远洋果菜有限公司等合作社、散户和市场,抽取韭菜、芹菜、草莓等20多类93个农产品样品,经检验平均合格率达100%。这是莱芜市推进主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机制的第一次例行监测。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专项检测、监督抽检、生产主体自律性检测,深入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夯实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建立监测计划统筹管理机制,2017年以来市农业局共从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储存户、超市和农贸市场抽取蔬菜样品99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市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覆盖\’监测机制通过实施主要生产主体监测全面覆盖,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传导质量安全压力,有效提升生产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律责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李翠菊介绍。
据了解,市农业局专门印发《关于推进主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开始,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的抽检计划要进行统筹管理,除暗抽外,区级农业部门负责确定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具体抽检对象,在监测对象未覆盖辖区内主要生产主体前,三级监测的抽检对象不得重复,杜绝责任传导短板和监管盲区。对于问题多发生产主体开展的监督抽查工作,可以重复多次进行抽检。
除此以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有效补充,市、区指导镇(街道)监管机构将快速检测的抽检对象建立监测目录,力争早日实现快速检测全覆盖。与此同时,市农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各区摸清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底数,动态管理好生产主体目录,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按照不同生产主体生产农产品的上市时间,统筹安排好不同时间段的抽检对象。
春节将至,农产品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消费安全,市农业部门以农药产品整治为重点,加强韭菜、芹菜、生姜等重点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蔬菜瓜果种植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用“二维码”追溯防止品牌假冒,实行“黑名单”制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据介绍,推进主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结合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抽检频次,织密监测网络,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检打联动,实施追溯源头。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加大监测频次和数量,2018年全年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1100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支撑。”市农业局局长谢天目告诉记者,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监测范围全覆盖,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切实确保全市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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