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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抽检结果出炉197批次样品抽检合格率98.4%3批次样品不合格

鲁中晨刊 2018-01-11 05:10 大字

晨刊讯(记者 李晓 通讯员昝立峰)1月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组织流通环节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畜肉、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禽肉)、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饼干、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20类食品1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此次抽检总体情况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食用农产品(畜肉3批次、蔬菜30批次、水产品3批次、水果2批次、鲜蛋12批次、禽肉1批次)5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9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糕点23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水果制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9批次;饼干1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4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9批次;饮料6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食糖6批次。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这3批次不合格

(一)莱芜市莱城区金茂百货商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莱芜市莱城区文泽百货商店销售的四川省川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家人(酒),总酯检出值为0.64g/L,标准规定为≥1.50g/L,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莱芜市莱城区金桥百货超市销售的揭西县松辉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玫瑰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6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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