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例未成年人 涉恶案件开庭 00后男子被控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两项罪名受审
记者 付华周
“我认罪服法……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我想清楚了很多,也意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深地悔过!”11日上午,被指控犯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两宗罪在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受审的00后少年蓝某华后悔地说。他说,自己曾经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薄,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走了歪路,做了错事,请求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据悉,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柳州市开庭审理的首例未成年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打砸酒吧阻拦民警执法被控两宗罪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蓝某华伙同韦某伟、韦某友、韦某宝、韦某勇(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在柳州市城中区一带起哄闹事,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为非作歹,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韦某友、韦某伟为相对固定的纠集者,以被告人蓝某华和韦某宝、韦某全等人为相对固定成员的恶势力。
2016年底,因韦某伟、韦某全曾提出要在城中区中山西路“青云直上”酒吧负责酒吧“内保”,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心生不满,后两人商量决定纠集人员到酒吧滋事。2017年4月23日18时许和当年6月3日凌晨4时许,韦某伟纠集蓝某华等人先后两次到该酒吧打砸。
第一次,蓝某华等4人用口罩蒙面,持钢管冲进该酒吧内将酒吧安装好的LED显示屏打坏后逃离。第二次,他们在假装娱乐消费的过程中,由韦某伟借故带头掀翻酒吧桌子,蓝某华等其余团伙成员一哄而起,对酒吧进行打砸破坏,造成酒吧秩序严重混乱,大量物品损毁。经估价鉴定,这两次打砸共计给“青云直上”酒吧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
此外,2017年7月3日2时许,因韦某友称与人在城中区“卡卡”酒吧发生纠纷,韦某伟纠集蓝某华、韦某勇等人到“卡卡”酒吧欲报复滋事。后因发现与对方认识及保安驱赶报警,韦某友、韦某伟等人下至1楼聚集。后来,执法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韦某勇手持钢管,即对其实施控制,但遭到蓝某华等团伙成员围阻推拉及殴打,导致一位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被抢夺,其头部被打伤。同时,这也导致“卡卡”酒吧以及酒吧楼下路段秩序严重混乱。
公诉机关表示,蓝某华的上述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蓝某华一人犯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
自称年少无知当庭认罪悔罪求轻判
据悉,今年19岁的蓝某华来自来宾市忻城县,没有固定职业,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今年3月21日,其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上, 蓝某华对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上述“青云直上”酒吧的损失金额提出异议,认为没有那么多。此外,对于妨害公务罪的指控,他辩称其事前不知道有纠纷,只是接到韦某伟的电话过去喝酒,对罪名没有异议。
蓝某华表示,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已经离异,其母亲为了生活而努力工作,没有太多时间教育他,他在老家没读完初中便辍学了。2015年来柳州读技校,后来对外面的社会太好奇,结识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不想读书,2016年再次辍学。他说,其母亲曾叫他多读点书,但他当时不懂事,没有好好听母亲的话。后来,他通过一个老乡“阿哥”介绍认识了韦某伟,而这两次打砸酒吧都是韦某伟叫他去的。
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就蓝某华的行为是否构成恶势力进行了充分辩论。此外,公诉人、蓝某华的辩护律师和他的母亲以及审判长还分别对蓝某华进行了法庭教育。庭审最后,蓝某华表示认罪悔罪,请求轻判。而他的母亲则希望他能够好好改造。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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