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无知? 是否构成恶势力? 柳州首例未成年人涉恶案件开庭

柳州日报 2019-09-13 10:13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付华周)“我认罪伏法……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我想清楚了很多,看清了很多事情是对是错,也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深地悔过!” 9月11日上午,被指控犯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两宗罪在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受审的“00后”少年蓝某华后悔地说道。据悉,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柳州市开庭审理的首例未成年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悉,今年19岁的蓝某华来自来宾市忻城县,没有固定职业,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今年3月21日,其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蓝某华说,自己曾经年少无知,法律知识淡薄,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走了歪路,做了错事,对不起曾教导他好好学习的母亲,请求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早日回归社会,做个对国家和家庭有用的人。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蓝某华伙同韦某伟、韦某友、韦某宝、韦某勇(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在柳州市城中区一带,起哄闹事,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韦某友、韦某伟为相对固定的纠集者,以被告人蓝某华和韦某宝、韦某全等人为相对固定成员的恶势力。

2016年底,因韦某伟、韦某全曾提出要在城中区中山西路“青云直上”酒吧负责酒吧“内保”,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心生不满,后两人商量决定纠集人员到酒吧滋事。2017年4月23日18时许和当年6月3日凌晨4时许,韦某伟纠集蓝某华等人先后两次到该酒吧打砸,共造成该酒吧经济损失2万余元。

此外,2017年7月3日2时许,因韦某友称与人在城中区“卡卡”酒吧发生纠纷,韦某伟纠集蓝某华、韦某勇等人到“卡卡”酒吧欲报复滋事。后因发现与对方认识及保安驱赶报警,韦某友、韦某伟等人下至1楼聚集。后来,执法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韦某勇手持钢管,即对其实施控制,但遭到蓝某华等团伙成员围阻推拉及殴打,导致一位民警被抢夺执法记录仪并被打伤头部。同时,这也导致“卡卡”酒吧以及酒吧楼下路段秩序严重混乱。

公诉机关表示,蓝某华的上述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蓝某华一人犯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面对指控,蓝某华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就蓝某华的行为是否构成恶势力进行充分辩论。此外,本着教育和挽救的原则,有关各方还分别对蓝某华进行法庭教育,敦促其好好改造。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广西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韦克照:感恩时代甘做“傻子”

韦克照“捐这么多钱干什么,你是傻子吗?”每当韦克照垫资扶贫济困时,身边的朋友都会劝他少捐点,但他总说,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

忻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忻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