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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F”变成“E”男子变造车牌被拘7天

南国今报 2016-04-07 11:40 大字

柳州讯 蓝某驾驶一辆丰田小轿车,号牌为“桂BFY398”,可他却用纸条将车牌上的“F”变成“E”,将号牌变造为“桂BEY398”。4月5日晚,蓝某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柳州警方行政拘留7天。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李璐介绍,3月31日中午,一辆挂有“桂BEY398”号牌的黑色丰田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在屏山大道上,此时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相关系统报警器响起,鱼峰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在西江路加油站将这辆车查获。

鱼峰交警大队民警石少明在检查蓝某驾驶证、行驶证时,蓝某趁民警不注意,悄悄将车牌字母“E”下方用纸剪成的一横撕去,变回“F”,想销毁“罪证”。可这一幕,却被柳州交警支队监控视频系统清楚记录下来。

经询问,蓝某今年47岁,忻城县人。据蓝某供述,他是从忻城过来的,不是很认得路,因担心车辆违规行驶被贴单,便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白色纸条,用透明胶粘贴上去,把车牌号字母“F”变成“E”。后来怕被交警发现,便撕掉,之后又粘上去,反反复复弄了几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和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及相关规定,鱼峰交警大队对蓝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蓝某驾驶的桂BFY398小车也被暂扣。经查,桂BEY398号牌是属于一辆五菱小客车。

柳州交警提醒,外地人驾车出行,可以手机下载“百度地图”等导航软件,这样就不担心走错路,省时省心。如果使用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来躲避执法,最终将为自己“无知”买单,这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做法要不得。

(彭麟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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