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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法律服务的最大“半径” ——来宾市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观察

广西日报 2014-11-04 17:25 大字

本报记者 陈仕平 罗 侠 欧乾恒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象州县象州镇51岁的盲人廖彦龙一直有个心结:1996年,他收养了一名女孩,但没办理收养手续,孩子成了“黑户”。今年8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和养女来到县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很快就办好领养证,并主动帮他申请法律援助,免去近千元的费用。

多年夙愿终于实现,廖彦龙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法律服务不仅帮我办了事,还省了钱。”

这是来宾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一幕。今年以来,该市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建立“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网,打造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全区率先构建一个覆盖城乡、“横到边,纵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调解矛盾纠纷1.07万多起,办理法援案件1120件,涉及130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700多万元。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司法部的充分肯定,认为“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

“幸亏你们及时调解,我们才能重归于好!”近日,武宣县东乡镇合群村的罗文祥、罗全辉签订和解协议后,握着东乡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调解人员的手说。

此前,两人因为林地归属问题发生口角,各自发动10多人刀棍相向。械斗一触即发之际,东乡司法所调解人员及时介入、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重修旧好。

有了法律服务站,通过调解乃至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来维权的人越来越多。今年年初,象州县探索建立了“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网,形成了“五级全覆盖”的城乡网格化法律服务平台。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所谓‘五纵\’,是以市、县、乡、村、屯为服务区域,在市、县两级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和村屯一级则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工作站。‘三横\’则包括以党委政府、社会、市场为现代治理结构。”象州县司法局局长覃杨德告诉记者,其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则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通过市场,配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企业安置帮教基地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市推广。

硬件打基础,软件促升级。通过网格结构,来宾市整合司法所、服务站和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力量,为每一个网格配备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专业的服务组织,以网格中的一个“点”为起点,通过不断辐射拓展,层层覆盖,有效地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服务平台建立后,成效很快显现。今年以来,仅在象州,县、乡、村、屯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就受理矛盾纠纷729起,调解成功693起,防止群体性械斗6起。

“12348”服务“零距离”

实体平台深入民心,网络平台“触手可及”。

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该市还通过搭建信息网络平台,着重打造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让高效、便捷的服务直达群众手中。

“‘12348’热线,真是帮了我的大忙。”近日,贵州人老孔说起在兴宾区的务工经历,既伤感又感激。

原来,老孔和妻子一行13人,来到陶邓乡为覃老板打工,但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今年5月8日,孔妻在半山腰工作时不慎掉进山洞致死。事故发生后,双方一直没能达成赔偿协议。

无奈之下,老孔拨通“12348”热线寻求帮助。兴宾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调解替他争取到了17万元赔偿款。

“12348”是来宾的一个法律热线公共服务平台,由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电话接听和解答,受理群众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求助。截至目前,这一平台已提供各种法律服务4810次,接访5130次。因此,“12348”被群众称为法律服务的“110”。

被动应付变主动服务,这种“嬗变”还体现在来宾市司法行政部门内部信息系统上。该市目前已建成司法行政网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三大核心服务平台及通达乡镇司法所的视频会议系统和OA系统,并全力打造网上法律服务中心。

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今年该市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增加了送法援、送调解、送公证、送律师、送鉴定以及学法律、考司法、法律地图等服务功能,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服务活动网上监督的新机制,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

购买服务效果“上保险”

“以前纠纷难调解,经常小事闹成大事!”说起矛盾纠纷调解这根基层司法工作中最难啃的“骨头”,象州县马坪乡龙兴村村民左汉感慨良多,“现在有麻烦找‘五大员\’,问题很快就会解决!”

“五大员”何许人也?原来,是“驻村警务员,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和抢险救灾员”的简称,他们肩负村里法律联系、信息收集和反馈等职责,成为村里公共法律服务的五颗重要“棋子”。

家庭邻里矛盾有人调解、土地补偿纠纷有人管理、孤寡老人生活有人关注……象州在831个自然村(屯)均设置了“五大员”,村屯纠纷基本实现“就地解决”。

“五大员”虽多出自村里,但并非全是无偿工作。“政府来‘买单\’,让群众免费享受到法律服务带来的更多实惠。”来宾市司法局局长龚冠荣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财政每个月给“五大员”每人60-100元的补贴。

购买服务不仅仅限于“五大员”。“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法律顾问的意见,我们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很多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忻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吴宇律师说,目前,来宾市县乡村四级均已普遍配备法律顾问。

按照《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均由同级政府采取招标或协议方式购买专项法律服务来解决。

购买服务也并非“一手交钱一手交物”那么简单。乡(镇、街道)政府要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对派驻服务提供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有量化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完成协议要求,台账、档案齐全的才能兑现服务报酬,这就给优质法律服务上了一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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