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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贩烟赚差价成网逃 一男子原以为是帮老乡忙,顺便赚点小钱,属“小事一桩”

柳州晚报 2014-02-27 23:49 大字

○○记者肖军实习生涂军兰通讯员晏志刚两年前,卢某通过在温州做生意的老乡莫某,在无烟草专卖证的情况下做起了跨区域贩烟的“大生意”。卢某自称做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赚钱不多便停手,重新做回货车司机。卢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直以来的“小事一桩”,竟然让他成为了温州市警方网上追逃的嫌疑人。2月26日,卢某在开车送货途中被交警拦下盘查,结果被查出网逃身份,从而牵出了这起跨区域贩烟案。

老乡叫帮收烟

卢某今年43岁,广西忻城县人。

多年前,卢某从忻城来到柳州,做起了床垫生意,后因生意惨淡就转行做货车司机给老板拉货。

2012年4月,卢某接到老乡莫某从浙江温州打来的电话:老乡,我这边有一个大单生意,你做吗?”莫某说自己在温州开了一家饭店,那里的中华烟销量好,这种烟在广西售价为450元一条,此前曾有一个老乡和他合伙在柳州以370元一条收购该烟,赚了很多钱,不过那老乡现在做别的生意太忙了,就不做这生意了。

听了莫某的介绍,卢某没多想就答应了。第二天,莫某便托老乡从温州带给卢某1.万元现金用于收购中华烟。卢某带着1.万元,骑着电动车在市区拉开了“收购大战”。刚开始,卢某到各大超市询问,但是都被售货员当成了神经病,你神经的,零售价是450一条,370一条不卖。”吃了多次闭门羹后,卢某开始转移阵地,目标对准了街头小卖部。

卢某骑着电动车在市区转了一圈后,从十几个小卖部中共拿到38条中华烟。每当老板问起卢某为何买那么多烟时,卢某总是说:你莫管那么多,你愿意卖就卖。”收购烟后,卢某便将烟用箱子装好封口,到汽车站通过大巴车托运带到温州。

“烟很难收,一天下来也就几十条,赚钱又不多,我想想就不做了。”在鹅山派出所里,卢某自称一条烟他只赚5元钱,因为利润太薄做了几天就不做了,随后将剩余的收购烟款全部退还给莫某,继续做他的货车司机。

不知道成为网逃

昨天中午,卢某像往常一样开车去送货,行至龙屯路时因所拉家具超宽被交警拦下盘查。

当卢某将驾驶证出示给交警看时,交警发现证件有些疑问,便问他要身份证进一步核查,卢某称没带身份证。交警于是打电话让鹅山派出所的民警帮忙核查一下卢某的身份,这一查,竟然查出了他是一名网逃。随后,鹅山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卢某带回所里调查。

2014年2月14日温州市公安局将卢某列为网逃,认定“卢某自2012年4月以来伙同他人,在无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柳州购入中华香烟销售给温州某烟酒行,非法经营额达10万余元”。

对于这一违法犯罪事实,卢某说“没有的事”,他说自己不过是帮老乡在柳州买了一点烟而已,谈不上什么非法经营,更想不到自己会成为网逃。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得知中华香烟在温州当地销售紧俏,当地媒体曾报道过不少商家打起从外省进货的主意,试图囤积香烟高价卖出从中赚取高额差价的现象。看来,卢某与其老乡莫某就是瞅准这个现象,想借此走上发财捷径。

卢某将被移交温州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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