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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坠落致残 家属索赔百万经法院调解,施工单位赔偿86万元

南国今报 2013-12-15 15:35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叶青)30岁的忻城县男子罗某去年11月在柳州市中心一处工地施工时,不慎从二楼坠落导致伤残,家属因赔偿问题和施工方协商不下,最终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日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施工方赔付86万元,罗某不得再因此次受伤向对方主张权利。

2012年11月18日,罗某在广西某建筑公司(下称“公司”)承建的柳州市某旧城改造工地工作时,不慎从二楼坠落,当场昏迷,事后,罗某被送到柳州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罗某头部颅骨严重损伤,之后,公司为其治病花费了几十万元,但仍未治愈。2013年8月7日,医院向罗某家属发送欠款、付款通知单,要求支付2万元。由于罗某的收入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罗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三个年幼的儿女需要抚养,根本拿不出医疗费。罗某家属要求公司支付120余万元的后续治疗费等费用,但是公司没有答应。双方为此闹僵。

时隔一周,医院再次发来欠款、付款通知单。罗某家属心急如焚,担心拖延治疗会导致罗某病情加重。为了维护罗某的合法权益,其家属以罗某名义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公司支付罗某从今年7月至8月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万余元。

11月21日,柳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尝试以调解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纠纷,毕竟罗某是因公负伤,而公司也支付了之前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以及双方律师的相互沟通,最终,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了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罗某赔偿款86万元,罗某不得再因此次受伤一事向公司主张权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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