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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上法院说理去” ——忻城法院通过打造“阳光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见闻

广西日报 2013-07-12 13:17 大字

本报记者 卢彬彬 本报通讯员 黄君校

家住忻城县城关镇的韦少新最近碰上烦心事:3月下旬,他骑电单车到菜市场买菜时,将一名老人碰倒。老人伤情并不严重,将老人送到医院后,韦少新支付了1000多元的诊疗费。可老人家属到院后情绪非常激动,一定让韦少新支付4000多元的“保证金”以免老人留下后遗症。只是些许刮蹭的皮外伤就要4000多元,韦少新觉得不合情理。正当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吵时,韦少新提出“你们上法院告我吧,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赔!”于是老人家属一纸诉状将韦少新告上忻城县法院。经过法庭调解最终双方满意“案结事了”。

“咱上法院说理去”,这是忻城人或单位之间有矛盾时,听得较多的一句话。“诉讼”往往是在问题、矛盾激化,无法解决才采取的“最终手段”,为何忻城人愿意采取这种方式化解矛盾呢?

“把法律的天枰放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公平、更精确。”这是忻城法院院长闭军疆的“座右铭”。闭军疆说,只有让当事人在审判的过程中对他的案情“透明、可视”,他才能对审判结果信服、满意。

忻城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的“司法公开”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前提下,根据忻城县特点,探索、创新——以全公开、全透明的方式把“阳光”“照”进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首先是立案源头公开,让当事人走进法院就明白“应该怎样说理”。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安装审务查询软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查询案件立案条件、所需材料、案件受理编号、受理进度、开庭时间、主审法官等等;不受理的,可以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建立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等8项功能于一体的“立案信访窗口”一站式服务,杜绝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解决当事人“跑断腿、找不着北”的问题。

其次是庭审、调解过程的公开,让当事人“有理说得出、道得明”:除特殊案件外,忻城法院不但允许群众旁听,而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干群参与陪审;坚持每周选择典型案件,在中国法院网进行庭审直播,并通过法院电子显示屏向全县公开庭审直播。将应公开的案件审判过程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接受监督检验。今年来该法院所有“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率达到99.7%;所有行政案件(民告官案件)审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率达100%。

最后,面对“执行难”的问题,忻城院同样是通过“阳光”公开来化解。通过推行裁执分离,执行标的评估,拍卖事宜全公开等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执行程序公开透明。坚持做到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情况、采取的强制措施、执行款物的处理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并将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工作信息随时录入信息网络,公开接受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程序上让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公信力才得以提高。2013年忻城县某楼盘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投资双方分歧引发股权纠纷,双方投诉到法院,一个涉及8000多万元投资的项目就此停工。接案后,忻城法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介入,从收案卷、整材料、调查案情到调解,忻城法院全程公开、公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案件完全在“阳光”下,最终双方和解,工程得以复工。

除了司法程序公开之外,建立案件的回放、回访制度,采取“回头看、才能向前看”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忻城法院“阳光司法”的又一重要举措。

“阳光”带来的是公平、公正和法院公信力的提升;“阳光”带来的是司法队伍的廉洁高效和浩然正气。2012年忻城县法院被评为全国“阳光司法”示范性单位,干警违法违纪连续十年“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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