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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二手电动车偷电瓶 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南宁晚报 2013-05-25 01: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莫云青 廖腾意)家住良庆区大塘镇大塘社区写书坡的李某,原本在靠维修电动车维持家用,生活过得平淡而安静。但在5月23日,他却因一时贪念实施盗窃。最后,不仅把自己送进班房,连自己花钱买来的二手电动车也被警方予以扣押,用他的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次亏大了!”

当天中午11时许,银沙警务站民警在巡逻至五象大道往体育中心方向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车上载着4个大蓄电池,形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并将其带回良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初步调查,民警得知该男子姓李,是良庆区大塘镇大塘社区写书坡村民,原本在江南客运站对面路边靠维修电动车度日。

“蓄电池是谁的?”对于民警的询问,李某称自己是电动车维修人员,蓄电池是顾客的。但当民警问起蓄电池的主人情况时,李某却支支吾吾,最终无法为自己圆谎而供述了盗窃的违法事实。

据李某供述,他是前一天去良庆镇朋友家经过一家停工的造纸厂时,发现厂房里有几个蓄电池,当时因为害怕被人发现,所以不敢下手。

等李某回到家后,想到自己手头拮据,于是决定次日去将蓄电池盗走拿去换钱来用。没想到,在路上被公安机关查获。

此外,由于李某开着去偷电瓶的二手电动车,没有任何发票,也被警方予以扣押。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因一时贪念,结果钱没弄到,反倒搭上自己平日上班用的交通工具,还把自己送进班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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