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公斤虎纹蛙“三证”不全险被没收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张洪康)10月13日,象州县森林公安局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查获的500公斤“无证”虎纹蛙移还给了海南某公司。据了解,这批虎纹蛙是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三江至北海高速公路象州收费站查获,因“三证”不全被扣押,险被没收放生。
据了解,10月12日,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象州服务区执法,当天19时25分许,民警在检查一辆仓栅式货车时,发现车辆运载的是虎纹蛙,总重量为500公斤。虽然车主提供了相关证件,但是民警检查发现,其运输许可证日期为10月1日至8日,已然过期。从相关的证件上民警发现,这批虎纹蛙从广东运往柳州,之前开具的许可证载明:“准许出售、利用人工繁殖虎纹蛙”,但由于该许可证已过期,无法证明车上装载的虎纹蛙是否为人工繁殖。
由于车主拿不出任何有效证件,民警只好联系象州县森林公安局前来处置。据森林公安介绍,虎纹蛙是一种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运输应当有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虽然车主只是一个承运人,并非货物的所有人,但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携带野生动物来源的合法证明,比如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还应当携带检疫证明。因车主无法出示证明材料,森林公安按规定处理,立即对这批虎纹蛙进行没收并将安排放生。得知自己的虎纹蛙被暂扣后,海南某公司立即连夜补齐证明材料,赶往象州。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这是他们从海南某养殖场购买的人工繁殖虎纹蛙,准备运到柳州市销售,不想由于大意,运输许可证过期了也不知道。鉴于该公司补齐了证件材料,森林公安对这批虎纹蛙给予放行。
民警提醒,运输野生动物,务必证件齐全,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另外,广大群众也要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否则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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