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一考生因作弊被刑拘
晚刊讯(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李晨)7月21日,记者从象州县看守所获悉,一名考生为顺利拿到驾照动起“歪脑筋”,随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18日上午10时,来宾市马坪训考中心科目一考试现场,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卢某平与身份证照片相差甚远,遂对其进行询问,发现实际考试人员名为卢某宁,考试员立即向马坪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后,经询问得知是一名为李某的中介带卢某宁过来参加考试,派出所立即对李某居住的宾馆搜查,但已找不到李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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