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公益组织 共同助力“创城”工作
关爱抗战老兵志愿者来宾团队和象州县的志愿者为抗战老兵过生日。(资料图)
【提案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要完善各项志愿服务条例,让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程的重要力量。不过,由于来宾市社会公益性组织和社区服务机构自身发展时间短、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实施还处于探索阶段,加之社会外部环境制约,导致社会公益性组织对来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推动作用十分有限。
【提案回眸】
2018年1月,李伟联等10位委员向政协来宾市四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他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加大对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引导,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参与承接公共社会服务项。此外,应构建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立有序工作体系,完善志愿服务协调机制。
【提案反馈】
市民政局对此进行了回复:目前,来宾市正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并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公益性社会组织常态化。下一步,该局将从政策法规完善、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协调机制等途径,确保公益性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为来宾市“创城”工作添砖加瓦。
市文明办也作出回复:将通过完善制度、丰富服务内容、拓宽筹资渠道保障志愿服务经费等途径,整合团委、民政、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和登记在册的志愿服务机构一道,通过成立“来宾志愿服务基金会”的方式,为公益志愿服务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打造来宾市志愿服务新品牌。
【委员回音】
“公益志愿服务是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更是一座城市精神文明幸福的表现。”李伟委员表示,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是来宾市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和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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