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法治之基 奏响和谐乐章 ——来宾市法治建设工作亮点观察
“十二五”以来,来宾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六五”“七五”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统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脚踏实地、锐意进取。
“六五”普法期间,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荣获“全国创建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市24所学校获评“零犯罪学校”;象州县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合山市、来宾市司法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市34个村被评为全国、全区法治示范村;全市16人荣获全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同比下降78.4%。
法治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为来宾市夯实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基,到目前,来宾市已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七五”普法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率先在全区实现法制教育进入中小学主课堂
鉴于建市时间短、基础薄弱、经济条件差等客观条件,来宾市很多工作都需要“从娃娃抓起”,尤其是法治建设,能不能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取得突破性成效,直接影响到来宾市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和效果。
今年4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兴宾区政和小学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全校三千余名师生齐聚操场,共同观看了由该校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不同身份的一场生动“庭审”。
“庭审”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他们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法治进校园,目前已成为来宾市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的常规动作之一,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仅在2016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后,当年全市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8.75%。
近年来,来宾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坚持把抓好青少年普法作为重点环节,注重制度建设和教育渗透效果。
2012年和2014年,来宾市先后印发了《来宾市法律进初中实施方案》和《来宾市法律进小学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进入主课堂。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结合来宾市实际,编印了《来宾市法制教育读本(小学)》《来宾市法制教育读本(初中)》两本本土法制课教材,全市中小学3-8年级将法制课确定为常设课程,小学每周1课时、中学每周0.5课时,率先在全区实现了法制教育进入中小学主课堂。
“互联网+”把法治宣传教育带到群众身边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不够花销能否要求增加?”“如何避免合同纠纷?”这些看似平常却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在过去,要找到答案可要费一番周折,现在,只要群众在电脑前点击“来宾司法行政网”就能得到解答。
利用互联网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工作方法与时俱进,更是法治服务群众、贴近群众的有效方式。
普法工作中,来宾市在用好用活传统媒体、传统方式进行法治宣传的同时,主动适应新媒体新技术发展,结合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积极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实现了法治宣传从“纸面”“桌面”“摊前”走向“网络”“云端”“身边”,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前,来宾市办好“两个网站”(“来宾司法行政网”“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了法治宣传主渠道;做优“来宾市12348”政务微博,形成了法治宣传新方式;打造“来宾市12348”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了手机法治宣传新路径;开通“来宾公律服务”今日头条号,拓展了法治宣传新方法。
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成为来宾市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模式,获得了显著成效。今年7月25日,《广西来宾市运用新媒体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信息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单独采用,并获得自治区领导批示。
同时,来宾市还在《来宾日报》刊登“普法专版”,在来宾电视台开设《政法视点》《法治兴宾》等法治专题栏目,在来宾人民广播电台创办了法治谈话栏目《给你说法》,形成了立体的全媒体普法网络。
“百里法治文化长廊”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
在市区美丽的红水河畔有个法治文化公园,这里各具特色的标志牌印着法治格言、警句,漫步其中,美丽的自然景色、城市风光加上入脑入心的法治教育,可谓是浑然一体,令人身心舒畅。过去,这里是市区的江滨公园,如今是来宾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是来宾市打造“红水河法治文化长廊”的第一站。
过去,为提升对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来宾市针对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主要采取“广播普法”“山歌普法”“彩调普法”“壮欢普法”“文艺演出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这些形式容易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但也存在时间和保存上的短板。
为拓展法治观念在群众身边“留下来”“容易记”“喜欢看”的阵地,2015年6月,来宾市出台了《来宾市“红水河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意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6个县(市、区)二级公路沿线的城区、乡镇、村屯,创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特色明显、带动力强、教育示范作用突出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形成全长百里的“红水河法治文化长廊”。
如今,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广大农村,法治公园、法治宣传长廊中的宣传标识牌、法治宣传栏、雕塑、漫画等带有浓厚的来宾法治文化,融合着城市景观,也融合着各地建筑文化风格,正悄然改变着市容市貌、村容村貌。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来宾市法治文化公园、象州县龙兴村法治文化广场、武宣县法治文化广场、忻城县马泗乡法治文化长廊、合山市光热小区法治文化长廊、兴宾区蒙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等各类法治文化宣传阵地30多个。这些阵地以永久法治宣传阵地的姿态,共同形成了“红水河(来宾)百里法治文化长廊”的雏形,让群众在闲适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逐渐养成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本报记者 刘京平 陈猛火 见习记者 覃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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