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村镇: 探索“一定五有”村干管理办法
10月10日,寺村镇出台了《寺村镇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和《寺村镇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探索建立“一定五有”的村干部管理机制。
据悉,该镇的《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从考勤管理、考核管理、作风监督管理、学习培训四个方面,加强镇村(社区)“两委”脱产干部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素质不高、作风不实、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等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寺村镇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则对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纪律作了规定,以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村、社区领导班子和行政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据悉,该镇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等次与实绩奖励挂钩,根据考核等次分别给予一定的实绩奖励,在考核中被评为差的村级领导班子,不发实绩奖励。
寺村镇党委书记罗成贵介绍,出台两个《办法》,是该镇为了探索建立村干管理“一定五有”(明定权责,准入有门槛、工作有考核、管理有章则、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的管理机制,对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村级干部实行“全脱产”管理,推行岗位脱产化、报酬工薪化、发展持续化、管理规范化的职业化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促使村干部立足岗位在脱贫一线主动作为。(龚坚 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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