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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屡被性侵中年落下病根 ■武宣一名50岁“苦难女 ”鼓起勇气向晚报讲述悲惨经历■柳州市社会各界接受记者采访,纷纷给她支招给她帮助

柳州晚报 2014-07-09 09:02 大字

核心提示7日,武宣县50岁的韦女士鼓起勇气,向晚报记者讲述自己的经历——她从9岁开始,多次被两名男子强暴。

她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抗争,不敢举报,迷迷糊糊地过了一年又一年。这么多年来,她不仅落下妇科病四处求医未治愈,还因此而离婚。比起身体的疼痛,她心里的伤或许更加痛楚。

针对这名“苦难女”的情况,晚报记者请民警 、律师 、心理咨询师 、医生等来想办法,大家都对她深表同情,纷纷为她支招,给她帮助。

○○记者张捷

讲述凄惨经历:年少被强暴边打工边求医

“我被骗得很惨!”7日上午,满脸皱纹的韦女士来到晚报记者部,从包里拿出身份证 、离婚证及各地医院的检验报告给记者看。她鼓起勇气说:“我要状告本村的两名男子强暴我,让他们坐牢!但是时隔这么久,不知道还有用吗?”原来韦女士从老家来柳州有5天 了,她四处求医治病,也试图“告状”。

柳州市一名好心老人得知其遭遇后,建议她向柳州晚报求助。

韦女士喝了一口水说,她在武宣生活的那个村基本都是廖姓人,只有她家姓韦,从父母到兄弟姊妹,都受别人欺负。

她9岁那年的一天,她和哥哥及本村一名男子到花生地里玩耍,后来她被骗到该男子的住处,他反锁房门后对她实施强暴。以后,她又被这男子施暴两次,第三次她反抗,却遭来一阵暴打!韦女士流着泪,指着额头上的伤说,这样的经历永远不会忘记。

韦女士还说,1974年,也就是她10岁时,村里涨水,本村另一姓廖的男子趁她父母不在家,对她实施性侵;之后又以到农场看电影等为由,多次侵犯她……长期饱受折磨,她都忍气吞声,因为父母也常常受到别人欺负,“告诉他们根本没用,反而让自己更加难受,后来发现自己全身都是伤病,最严重的就是妇科病。”韦女士说,1985年以后,她和本村一男子结婚,生有一儿一女。但她的病四处求医未果,还因治病遭丈夫冷落,以离婚告终。

如今,她的儿女都已成人,他们常常将一些疾病归结为母亲曾经的遭遇。久病不治加上家人的不理解,她只好外出打工,想办法治病。

各方伸出援手:有心理开导有免费医疗救助

事发时间已过去40多年,而且缺乏有力证据。韦女士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就此采访民警 、心理咨询师 、律师 、医院医生,请他们为这名苦难的韦女士想办法 、提供帮助。

女性遭遇性侵后该如何维权呢?中南派出所所长蒋朝新提醒,首先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对方精液等物作为证据;其次身体如果有伤口,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开具证明形成证据链。

韦女士心理的创伤,又该如何“医治”呢?柳州市精英心理咨询中心冼择老师表示,韦女士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家庭观念 、自己的“面子”等原因,受同村男子性侵而隐忍到现在,使自己身心饱受伤害,所有的人都应该以此为鉴。冼择建议:首先,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看看是否还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其次,要学会科学释放压力的方法,例如:呐喊 、跑步 、爬山等等,过去再怎么不堪回首已经过去,重要的是珍惜现在,争取尽快走出这段残酷的心灵困境。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韦女士遭受最后一次性侵是在上世纪80年代,距今已经30多年,已经过了20年追诉期,因此若无最高检察院核准,该犯罪行为将不被追诉。因此,黄华律师对韦女士也表示无比遗憾,也希望市民以此为鉴。

最后还有一个好消息,柳州市有医院表示愿意免费为韦女士提供医疗救助。

晚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也敬请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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