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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揪出一条“蛀米大虫”勾结米厂套取粮补680多万元,县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被提起公诉

南国今报 2013-09-09 23:42 大字

武宣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石某,于2009年至2012年间共套取粮食补贴款680万元,日前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勾结米厂套取补贴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以来,武宣县政府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指定武宣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县订单粮的收购任务,并负责办理粮食补贴相关手续,补贴标准是240元/吨。

2009年,因市场上销售的优质谷价格高于国家制定的直补订单优质谷收购价格,农民不愿意卖粮给粮食收储公司,收储公司很难以国家定价收购到优质谷。时为武宣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石某,想到了由收储公司与米厂合作收购订单优质谷,国家定价部分由收储公司向农户发行贷款来支付,国家定价部分与市场收购价的差价部分由米厂承担,然后由米厂借农户的“一折通存折”与粮食收储公司共同套取国家粮食补贴。

石某随即找到武宣县平和米业有限公司幕后老板黄某远。经交涉,双方决定,套取出来的补贴,粮食收储公司要170元/吨,平和米业公司要70元/吨,另外由黄某远从70元/吨中提取20元/吨给石某作为好处费。

随后,石某安排下属的三里粮所所长余某光、东乡粮所蒙某品分别与黄某远及平和米业法定代表人覃某姣(黄某远的妻子)共同实施套取国家粮食补贴的行为。从2009年至2012年,在余某光、蒙某品和平和覃某姣、黄某远的操作下,国家粮食补贴资金438.2万元被套取。

680多万国资被分食

2010年起,石某又先后与该县二塘诚信米厂老板何某飞、东乡顺兴米厂梁某山、东乡泰禾米厂老板李某全达成合作收购优质谷,共同套取243万多元粮食补贴。

套取到国家粮食补贴后,武宣县粮食收储公司按事先约定的方案,分得了468.7万元,平和米业分得149.5万元,诚信米厂分得29.1万元,顺兴米厂分得27.4万元,泰禾米厂分得4.7万元,石某一名下属分得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石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使下属在收购直补订单粮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粮食补贴680多万元,同时在实施滥用职权过程中,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30.9万元,依法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2

今报记者王小丁 通讯员覃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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