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多起民间高息借贷事件提醒人们远离高利贷放贷人血本无归 借款人锒铛入狱

南国今报 2013-06-23 12:00 大字

欢乐时光娱乐城自从老板跑路后,大门紧锁。图为黎某开发的“上湾亲河名居”楼盘

6月15日,来宾市“欢乐时光”娱乐城女老板在欠下高额债务后玩起了“失踪”。记者随后从警方获悉,该娱乐城女老板卓某在外面欠下的高利贷估计上千万元,警方已对此立案调查。这是自去年以来,来宾市发生的第4起民间巨额拆借引发的事件。

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陆柳华表示,在民间拆借频频出事的背后,都存在高利贷阴影。一旦涉及到数额巨大的高利贷,无论是对放贷人还是借款人来说,都具有很大风险,人们应当远离高利贷。

民间巨额拆借事件频发

6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来宾市东盟国际商业广场的“欢乐时光”娱乐城门前,发现娱乐城门口被一把大锁锁住,门口玻璃上贴有停业装修的字样。在旁边的玻璃墙上,另贴有数张漫骂发泄的字帖。

娱乐城旁边一家店面的老板夫妇对记者说,“欢乐时光”娱乐城开门营业已经两三年了,而且生意一直很红火。不知为何,6月15日晚上,娱乐城突然不开了。接下来数天,先后有不少人来到娱乐城门口贴字帖,称娱乐城女老板骗他们的钱后跑路。“凭娱乐城那么红火的生意看,卓某欠别人的钱少说也有数百万元,否则她不会跑路。”那对夫妇说。

记者随后从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卓某失踪后,已有不少人向兴宾公安分局经侦队报案。根据报案人的陈述,卓某以娱乐城需要装修和手头有一块地皮想搞房地产开发为由,许诺给高额利息,向他们借款。目前报案人反映的借款数额,加起来已有数百万元。警方估计,卓某在外面欠下的借款数额,可能有上千万元。

这是自去年以来,来宾市发生的第4起民间巨额拆借引发的事件。另外3起,有一起法院已判决,两起法院正在审理中。

6月10日,兴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来宾女子冯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万元。法院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承包工程的事实,使用虚假房产证作担保,骗取他人共近8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查明,2010年10月和2011年4月,冯某以承包绿化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口头承诺给予高利息,先后两次向住在同小区的妇女黄某借款24.5万元。为了让黄某相信,冯买了两本假房产证作抵押,同时还找来一个叫阿慧的人在借条上签字担保,谎称阿慧是来宾市城投公司财务总监。事后,见冯某没有按时还款和支付利息,黄某找到了阿慧,才发现阿慧的真实身份是一名下岗工人。阿慧当初在借条上签字担保,冯某给了其一万元好处费。案发后,警方调查发现,黄某借给冯某的钱除了上述两笔外,还有30多万元。不过,这笔钱冯某之前已经还清,并支付了高额的利息。此外,冯某还以假房产证作抵押,从另外5名熟人处共借了55.2万元。

据冯某交代,她曾做过工程,但亏本了,欠下了200多万元的高利贷。为了找钱来偿还,她只好以高息为诱惑借钱,最后雪球越滚越大。比如她曾经向熟人覃某借了3万元,每周支付利息3000元;向罗某借款20万元,月利息1万元。

冯某称,只要有高利息,放贷人根本不问借钱的用途,就轻而易举地把钱借给她。其中有些明知道她拿的是假房产证来抵押,也不揭穿,照样借钱。

无抵押物的民间拆借

来宾市经侦支队支队长陆柳华说,虽然法律上并没有高利贷这个词语,但民间拆借频频出事的背后,都存在高利贷阴影。这些高利贷月利率少则3%(年利率36%),高则7%(年利率84%),在来宾市常出现的高利贷月利率为5%(年利率60%)。民间高利贷不同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抵押物。民间放贷的人,由于经不起借款人许诺的高额利息诱惑,往往不需要抵押物,或者即使虚构假的抵押物,也不认真去查就放贷,往往导致巨额借款无法拿回。

去年5月25日,36岁的妇女管某跑到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要求投案自首。她说,她被人追债,害怕被人追打,只好来投案了。警方调查发现,从2011年至案发,管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先后向50多人借款共470多万元。而这些借款均是高利贷,每借1万元支付日利息为30-50元,也就是说借款月利息为9%-15%。

管某落网后,记者根据线索展开调查,发现管某和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居住在来宾市合山路的某林场职工集资房小区里。案发前,人们经常见到管某开着一辆租来的小轿车(月租五六千元)四处晃荡,也没见其做着什么生意。

正是这样一个普通女子,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竟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向50多人借了数百万元。其中叶某和何某分别借给管某140万元、23.4万元。他们是看中了管某支付的高额利息。而470多万元借款,一部分被管某用于归还所欠的高额利息和本金,剩余的拿来挥霍。目前,管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来宾市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法院还在受理中。

法律不保护高利贷

追溯来宾民间拆借历史,相信很多来宾人都会提起当地赫赫有名的“永固大厦”。上世纪90年代末,家住平阳镇乡下农村的兰某靠在老家附近开煤窑发了财,随后到当时的来宾县城柳来路,购买了一个鱼塘的地皮,建起了一栋大楼做宾馆,并命名为“永固大厦”。

据当地人称,永固大厦建起来后,兰某又以大厦为抵押物,先后向银行借款,及向民间集资数千万元。一时间,兰某成了当地“最富有”的人,身家上亿。2003年至2004年间,在兰某给付高额利息的许诺下,很多人纷纷借款给兰某。岂料几年后,由于在贵州所开的矿亏本,兰某丢下了永固大厦的生意,逃跑他乡躲债。

2010年9月,法院根据一家银行的申请,拍卖了永固大厦所有的资产。一年后,永固大厦的名字不复存在。据认识兰某的出租车司机韦女士说,她老家和兰某所在的村庄相隔不远,听说兰某出事后,兰家人已移居英国。只不过,兰某还经常回国内做生意。两年前,她在柳州市还碰见他一次。

记者获得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5年6月,永固大厦的法定代表人兰某曾以扩大贵州矿井生产为名,向南宁市的潘某借款133万元,期限一年。签订合同时,潘某已按月利率5%计算了一年的高额利息,合同上写明借款总额为212.8万元。同时约定,超过一年后未还的,兰某需按月利率5%来支付利息,月利息高达6.65万元。2010年12月,自治区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只判决兰某偿还潘某借款本金133万元,以及按照银行同期利率分期计算利息。

陆柳华说,兰某事件只是来宾民间拆借历史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不管是外地还是来宾市,频频发生数额巨大的民间拆借事件。一些急用钱的人由于缺乏抵押物到银行贷款,只好冒险借高利贷。

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拆借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放贷人借款人同具大风险

从警方对案件侦查的情况看,民间拆借频频出事背后,一旦涉及到数额巨大的高利贷,无论是对放贷人还是借款人,都具有很大的风险,最惨的结局是放贷人血本无归,借款人锒铛入狱。警方告诫市民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参与高利贷拆借,应理性投资。

去年11月,来宾市大桥路“上湾亲河名居”楼盘进入收尾阶段。就在离交房时间不远时,开发商黎某却突然“失踪”。此后,来宾坊间一直在传黎某因欠高利贷怕被“追杀”而跑路。今年3月14日,警方在广东顺德将黎某抓获。随着黎某的落网,留在购房者心中的谜团得以解开。

黎某的桂平老乡张明告诉记者,2007年上半年,黎某获得河西大桥路的一块地皮后,找到来宾市鑫鸿房地产开发公司挂靠开发楼盘。次年,黎某口头以楼盘地块作抵押物,向南宁一家公司借款600万元,许诺给付高额利息。结果楼盘还没动工,听说他拿着这笔钱到境外赌博,输了个精光。从那时起,黎某就背负了沉重的债务。

此后,好几个老板在黎某的鼓动下,投工投料帮黎某把楼盘的两栋住宅楼建了起来。至今,黎某还欠着施工方大部分工程款,据估算有2000多万元。

警方披露,黎某在外面欠下的高利贷远不止600万元,为了偿还高利贷本金和利息,他不惜拆东墙补西墙,四处找钱。去年10月13日,黎某以其经营的上湾大酒店经营权转让为名,骗取了来宾人蒙某50万元转让费。实际上,早在2010年5月,为了开发楼盘,黎某已将楼盘地块和上湾大酒店的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由广西一家担保公司担保,向武宣县农村信用社贷款1000万元。得到贷款后,黎某并没有按照申请贷款约定的用途装修上湾大酒店,而是用来偿还高利贷。

警方还发现,黎某开发的楼盘共有150套房,在其出事前已售出128套。而不少房都存在一房多卖现象,甚至一套房卖给五六个人,以骗取购房者的首付款。

此外,按照张明的说法,黎某还以开发楼盘为名,向在来宾市上班的桂平老乡借款60多万元。来宾市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和一些在单位上班的公职人员,也被黎某以开发楼盘为名借款,具体数额不详。

目前,黎某已被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法院起诉,其开发的“上湾亲河名居”楼盘已被法院查封,该楼盘最终将如何处置,购房者还在等待结果。

今报记者黄必成 文/图

新闻推荐

坑道突然塌方 两工人瞬间被埋事发柳州市新柳大道附近污水管工地,一人获救,一人不幸死亡

昨日下午1时35分,消防官兵将挖出的遇难者遗体抬出。 今报记者卿要林 摄今报柳州讯(记者周群能 廖艳明 通讯员蒋义发)昨日上午,柳州市新柳大道附近的一处污水...

武宣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宣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