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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区矫正的“来宾样本”

广西日报 2011-12-14 20:04 大字

本报记者 罗 侠 陈仕平  本报通讯员 陈 斌

“社区矫正为我重启了人生之门。我一定要好好做人,勤劳致富,回报社会。”今年5月,34岁的小林特意带着新婚的妻子来到武宣县三里司法所发喜糖。

小林是该县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坐牢10年的他,假释后利用在狱中所学的技术开办了一个宝石加工厂,并且找到了伴侣。

这是来宾市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范例之一。去年以来,该市围绕“接得进、管得住、矫得正”的工作思路,探索开展“构建一网络,夯实两保障,确保四落实,抓好五到位,管教六必须”的社区矫正“12456”工作法,开创广西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截至目前,6个县(市、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79名,已解除矫正215名,不仅无一漏管、脱控和重新犯罪,还让他们自立自强、回报社会,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刑罚文明的一次飞跃

他们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刻上特殊的“标记”——矫正对象。然而,走在人群中,你又很难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同,他们与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工作和学习。惟一不同的是,他们需要在所在社区接受专门的监管人员的矫正。 

他们包括:管制犯、缓刑犯、监外执行犯、假释犯以及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4万多人。这一数字,在今年刑法修正案(八)确立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后,每个月以8000到1万人的速度增长,社区矫正压力有超越监狱服刑人员之势。

如何加强对这个群体的教育矫治?全国各地都对社区矫正这种社会管理的创新和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探索实践。

去年5月,来宾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司法行政机关为工作主体,构建起整合各警种力量、社会资源、技术资源优势的社区矫正管理的支撑体系,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

作为来宾市率先启动社区矫正的试点,武宣县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构建起“政府管、社会帮、亲人促”三级帮教网络,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曾因贪污罪被判缓刑的小韦,一度意志消沉,不敢出门。对此,武宣镇矫正办工作人员多次登门与他谈心,了解到他具有一定林业技术,于是建议镇政府安排他到镇林改办参加林改攻坚工作。小韦深受感动,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为全镇完成林改任务立下汗马功劳,多次受到镇党委、政府的表彰。

武宣县司法局局长覃滚德说,目前,该县共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4人,已解除矫正47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司法E通”开启监管先河

“对不起,您已越界……”在来宾,社区矫正对象在擅自越界后,手上的“司法E通”手机都会收到上述警告。

去年8月,来宾市司法局与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签署了《信息化应用“司法E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区率先建立了市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配备具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利用电信“司法E通”手机定位技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区域监管,实现了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和考核的最大突破,开启了广西科技监管的先河。

11月28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武宣县三里司法所。该所所长邱国辉正在电脑上打开区域管理系统,对社矫人员进行定位。这样的工作,他每天早中晚都要进行一次。

邱国辉用鼠标指着屏幕上的一个红点,红点立刻显示出所代表的社矫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目前所在位置。

“通过该系统,可以随时查询矫正对象的实时位置和活动轨迹,结合通话、短信等通信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管理评估和考核。一旦发现矫正对象的活动超越规定范围,系统就会发出越界警告,自动报警。”邱国辉说。

不仅如此,该系统还具有查询历史轨迹功能,还可以通过给定位人员发送各类短信,对其进行矫正教育;矫正对象也可通过短信平台,将个人的问题和困惑发送给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和疏导。(下转第二版)

短评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亮点

在生活里,有一种力量常让人感动,这种力量叫“关爱”。

对于那些即将走出监狱大门,或经历了错误人生路径的人来说,如何“回归”,让他们心存畏惧。

面对社会生活新变化,如何让他们折翅不失志、重获新生?这不仅是社区矫正人员,也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破解的一道难题。

犯人也是人,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有活干、有饭吃,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这是社区矫正所体现的真正价值,其做法也凸显了广西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意义。

一手借力编织监督网络,一手温情感化暖人心扉。“来宾模式”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提供了一个现实“样本”,值得学习和借鉴。

(上接第一版)来宾这种建立“电子围墙”,将科技合理运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建立信息监管机制的做法,成为该市推行社区矫正“12456”工作法的核心科技手段。

人文关怀搭起“新生”桥梁

司法监管是手段,社会帮教是关键。来宾市在发展专门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同时,大力发展以村委离任老村干、老党员、退休干部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实施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定期对矫正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

在兴宾区凤凰镇,由离任村委老支书、老主任组成的“民间纠纷调解理事会”成员,成为一支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取得较好的效果。

新隆村的小谭由于出售他人偷来的摩托车,被判处缓刑后心里很不好受,整天游手好闲。

他的“一对一”帮教志愿者张雪灵多次上门谈心,使小谭对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张雪灵还在市内帮小谭找了一个工作岗位,使他逐渐走出阴影,安心改造、生活。

“社区矫正对象放到社区服刑,矫正他们要靠社会来解决。只有社会各界合力,才能使他们重回人生正常轨道。”凤凰镇民间纠纷调解理事会会长谢承映说。

在社区矫正部门的组织和倡导下,来宾市越来越多的部门单位、企业厂矿、群团组织和志愿者加入到关心、帮扶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列中。他们设立公益劳动基地,设定公益劳动项目,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劳动,以帮助别人的方式净化自己的心灵。

社区矫正“12456”工作法的“1”是构建一网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2”是夯实经费和人员两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4”是确保信息监管、专人监管、矫正措施和帮困扶助四落实,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5”是落实与法院、监狱、公安、检察以及联席制度衔接“五到位”,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6”是管教人员要做到矫正工作衔接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期间必须上门走访、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的“六必须”,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12456”工作法将现代科技信息与社区矫正管理人性化相结合,促使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及时跟进,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多、流动性大、跟踪管理难等问题,有效地杜绝了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使来宾社区矫正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也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树立了一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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