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民工遇欠薪多个部门来“撑腰”

来宾日报 2020-08-19 08:27 大字

晚刊讯(记者 唐毅 实习生 覃国泰)打工被欠薪,又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在兴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一群来自贵州的农民工兄弟有了盼头。

2019年11月初,李某、叶某、杨某等6人从贵州出发,跟着包工头沈某到来宾市某公司的项目工地务工至今年2月。按照与项目承包方的口头约定,包工头沈某将于今年2月一次性结清李某、叶某、杨某等6人的劳务费用,但沈某迟迟未兑现承诺。随后,李某、叶某、杨某向兴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称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7月15日,监察大队组织该项目承包方代表陈某、包工头沈某及务工人员李某、叶某、杨某等召开协调会。据了解,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款项支付协议,陈某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方,已将部分项目建设款项支付给沈某,其中包含以上6名务工人员的劳务费用75496元,但沈某一直未将款项支付给务工人员。经过协调,项目承包方代表陈某承诺于7月21日支付该笔劳务费用。然而,到了7月21日,陈某以当前支付给沈某的项目建设款已占总额的93%,余款不足以支付75496元劳务费用为由,不兑现承诺。

8月13日,监察大队再次召开协调会。该项目承包方代表陈某表示,沈某工程余款仅有9万多元,在扣除罚款及维修押金等款项后,还有3万多元可立即代沈某支付给工人,余下4万元维修押金,待11月工程质量无问题后可拨付给工人。但李某、叶某、杨某等人希望立即结清,协调未成功。

之后,李某、叶某、杨某等人向兴宾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被拖欠的薪资。目前,该中心委派的法律工作者欧先生在帮忙整理相关材料,并按照他们的要求,以沈某、陈某、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遵法守法很重要,知法懂法更重要。”兴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韦引晓介绍,今年以来,该大队共处理4起案件,涉及25人,追发工资12万余元。同时,他建议广大农民工兄弟在外务工时,要与项目施工单位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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