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 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源头管控
本报讯(记者 李冠才)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落实自治区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要求,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源头管控,1月14日,来宾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市场内各店铺、摊位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对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对有关店铺和摊位的经营者进行教育和警告。当天上午,联合执法组在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查获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
在禁燃区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和销售各类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内特殊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公安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如有违反者,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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