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期间又复吸社区戒毒人员被强戒
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姜新朗)“我以为过了那么多天,应该查不出来,所以忍不住复吸。现在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1月6日,在市公安局南泗派出所,22岁的卢某懊悔地说。因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卢某由社区戒毒转为强制隔离戒毒。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了解到,2019年,兴宾区共有29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违反《禁毒法》规定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其中4人被强制隔离戒毒,7人主动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接受戒毒。据悉,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将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也将被强制隔离戒毒。
卢某是兴宾区南泗乡人。2015年,他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经不住诱惑,吸食毒品冰毒。被警方查获后,卢某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但卢某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18年8月再次被警方查出吸食毒品。根据《禁毒法》规定,卢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并责令接受社区戒毒。
“按照规定,我们要求他到南泗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报到,并签署社区戒毒协议。刚开始,他都能按时来接受毒品尿样检测,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南泗派出所所长何超鹏说。然而,今年1月6日下午,卢某按惯例到派出所接受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其涉嫌吸食冰毒。
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月6日,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对卢某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记者从兴宾区禁毒办了解到,2019年以来,兴宾区社区戒毒人员应报到206人,社区康复人员应报到139人,通过“无缝对接”和入户走访,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分别报到191人和136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报到率94.78%。兴宾区禁毒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仍任重道远,禁毒人民战争需要更多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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