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工地未按期缴纳罚款16万元罚款变32万元
图为无证施工现场。 今报记者 黄必成 摄
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10月29日,来宾市兴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外披露,鉴于来宾新楼盘建昌·水岸新都二期项目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16万余元,城管部门决定加处罚款共32万余元。
据了解,2018年4月,兴宾区城管局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来宾市区迎宾路的新楼盘建昌·水岸新都二期项目工程,是开发商来宾市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此后,针对房开的违法行为,城管局下发了《调查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待办了手续再开工。
可是,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地依然在继续无证施工,于是对房开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8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发现,该公司无视警告,依旧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2018年10月24日,兴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罚款16.1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该公司一直没有缴纳罚款。
今年6月20日,兴宾区城管局对公司负责人下发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催告公司负责人除了缴纳本案罚款16.17万元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的规定,确定加处罚款16.17万元,即罚款总额达32.34万元。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目前该公司负责人依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目前,兴宾区城管局已向兴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闻推荐
兴宾区纪检监察第二片区积极发挥作用维护群众利益 为58户农户追回补贴款3万多元
“感谢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帮助我们追回补贴款,心里感到特别温暖。”10月22日,七洞乡七洞村村民欧桥宝在兴宾区纪检监察第...
来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