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伙人桥上起争执,其中一方叫人来“帮拖” 一男子不堪受辱跳桥身亡5人被控故意伤害

南国今报 2019-10-12 15:43 大字

图为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微观来宾”公众号)

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两年前,在来宾市三桥发生一起悲剧:三名年轻男子因跟一伙人发生口角,被这伙人叫来同伙不断殴打和辱骂。其中1人忍受不了,当场跳桥溺水身亡。10月9日,来宾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来宾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5日凌晨2时许,年轻男子谭某、封某、黄某在来宾三桥人行道上聊天时,见有两个人走到旁边小便,于是和对方发生了争执。对方便是青年男子韦某苗、韦某标。

见韦某苗被打了一巴掌,韦某标便打电话给朋友覃某昌,让覃某昌前来帮忙“讨个说法”。随后,正在夜宵摊喝酒的覃某昌带着朋友韦某齐、韦某圆等人,打出租车赶到现场,和韦某苗、韦某标汇合。

见面后,覃某昌便用啤酒瓶砸了谭某头部,随后跟其余4人一起对谭某、封某、黄某拳打脚踢,还用拖鞋殴打对方,强迫三人交出手机。继续殴打三人后,又逼迫三人下跪并道歉。

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谭某由于无法忍受持续不断的殴打和侮辱,从三桥上跳下红水河。4天后,其尸体在红水河下游的桂平河段浮现。警方认定,谭某的死因疑为溺亡。

据了解,覃某昌、韦某齐、韦某圆、韦某苗、韦某标等5名被告人均为“90后”。来宾市检察院认为,覃某昌等5人的行为,已构成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在继续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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