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齐“失声” 来宾收获“春节蓝”

来宾日报 2018-02-23 11:09 大字

2017年与2018年春节期间市区空气质量指数对比。(来源:来宾市空气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制图:欧承鑫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纷纷迎新年。可今年春节,记者在来宾市城区感受到的却是别样“安静”。2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2018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来宾市区空气质量呈现前期中度污染、中后期表现良好的局面,而且不再出现像去年春节期间那样的空气重度污染天气。

城区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改善 PM2.5同比降48.9%

根据来宾市空气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数据,在空气质量级别分布上,市区今年春节7天时间(2月15-21日)共有1天优、4天2级良、1天3级轻度污染、1天4级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出现空气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从2天增加到5天。在平均浓度上,今年春节期间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8.9%。

春节前期,来宾市气温偏高,雨量偏少,天气较为平稳,不利于污染空气扩散;后期出现回南潮湿和大风天气,有助于提升空气质量。整体来看,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空气质量有了显著改善,也表明来宾市采取的多种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控制扬尘和焚烧蔗叶的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除夕、开工不放炮 工作、生活一样“红”

改变是从2月15日(除夕)晚开始的,以往随着央视春晚主持人开始倒计时,鞭炮声就会在来宾市城区内此起彼伏地响起,可记者今年在老城区柳来路却只听到周边稀稀拉拉的鞭炮声,各种“上天入地”的烟花更是难觅踪影。16日(大年初一)零时15分,记者来到柳来路与北四路交叉路口,环顾大街四周,没有一户人家燃放烟花爆竹,而去年的这个时候,来宾市区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空气污染。

16日5时30分许,环卫工吴爱珍准时开着三轮电动车将政和路、桂中大道加上两条小路的垃圾运送到合山路垃圾转运站。干了9年环卫工作,她感到今年春节有些不一样:“去年早上,我拉的两车垃圾里有一半是鞭炮屑,而且路上还剩好多来不及清扫的,但今年几乎看不到鞭炮屑!”合山路垃圾转运站是市区7个转运站中规模最大的一个,平均每天要运送约60吨垃圾。工作人员卢光规告诉记者,16日早上送走的4车厢垃圾里只有很少的鞭炮屑,“要是年年都这样少放鞭炮,我们环卫工就开心啦。”

“春节前一个月,我们社区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发传单、做宣传,告诉商家和住户今年市区禁燃烟花爆竹的范围和时间。”16日下午,正在城东街道柳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值班的社区干部吴海莲告诉记者,之前预想到执行起来会打折扣,但没想到社区居民这么配合。“我心里挺感动的,这是大家遵守‘禁燃令\’,文明过年取得的效果。”

往年除了除夕要放炮,大年初七开工第一天,单位和商店都会燃放烟花爆竹,预示“红红火火”。可今年城区执行“禁燃令”,很多单位和商店在一片安静祥和中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

在兴宾区榜山路的一家单位,大年初七开门营业之后并没有燃放鞭炮,但门上红彤彤的灯笼依然透露出新年喜庆的气氛。该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春节开工第一天,单位都会燃放新年开工的烟花爆竹,显得热闹一些,也让群众知道他们开工了。今年实施“禁燃令”后,他们则向顾客朋友发送新春问候短信,告知广大群众本单位已经开门营业了,这样既环保又安全。

记者走访观察发现,春节开工第一天,市区绝大部分单位和商家摈弃了放鞭炮的陋习,越来越多的市民也加入到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队伍里来,燃放鞭炮这一庆祝方式在今年则通过挂灯笼、写春联所替代。大街上干干净净,城区一片祥和。大家都相信,没了开工鞭炮的声音,新年工作同样会“红红火火”“有声有色”。

城区春节共接警55起 “禁燃令”作用明显

2月22日,春节假期后开工第一天,城北区某工地项目负责人周某便因为违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受到了行政处罚。这是2018年春节以来,第二个因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处罚的居民。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15日(除夕)晚,城区仅接到42起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报警电话,相比往年下降明显。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出台的“禁燃令”,让居民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弊端,主动配合“蓝天保卫战”。

为确保《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蓝天保卫战”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警种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春节前,我们也担心群众会不顾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胡乱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忙不过来,但事实并非如此。”城北派出所所长陆华告诉记者,接到涉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指令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劝阻,由于发现早、制止早,燃放的烟花爆竹也少,而且受到批评教育的居民也愿意配合,主动放弃燃放烟花爆竹。据统计,2月15至22日,城区共接到涉及烟花爆竹的警情55起,而2月16至22日(年初一至初七)仅有13起涉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让人感到格外惊喜。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且会对环境造成各类污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在此,市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一起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为自己创造美好的居住环境。■晚刊记者 欧承鑫 莫岑 见习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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