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保稳定”向“创稳定”转变 ——来宾市深化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改革小记
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维稳办在百色市召开全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来宾市委维稳办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近年来,来宾市深化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改革,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决策等事项都要进行事前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由“保稳定”到“创稳定”的转变。
2016年以来,来宾市共对278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准予实施267件,占96.04%;暂缓实施10件,占3.59%;有重大风险不准实施1件,占0.35%。经评估后实施的重大决策事项推进比较顺利,未引发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群众赴邕进京上访数量大幅度下降,社会稳定动态八项工作排名全区第二位。
创新“四分法”,明确稳评的主体、等级、责任。来宾市针对稳评主体不明、不会评和不愿评的状况,创新评估对象分类、评估结果分级、评估实施分层和评估稳控分段。评估对象分类就是将风险评估对象划分为决策政策类、工程建设类、活动项目类,明确评估责任主体分别为决策或政策建议提出部门、改革牵头部门、项目申报部门和活动举办单位;评估结果分级就是按照评估对象的发展态势和涉稳风险,将评估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这四个等级进行管理。评估实施分层就是各责任主体要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对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报市委维稳办备案;评估稳控分段就是项目建设启动前的风险稳控复评、项目推进受阻时的危机化解联评和项目建设恢复后的责任倒查考评。
狠抓“三个环节”,确保稳评实效。来宾市狠抓实务规范、重点交办和动态督导三个环节。抓实务规范,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了《来宾市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及相关通知(来办发﹝2014﹞68号),对评估工作的领域、主体、程序以及评估的重点、要求等实务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确保评估工作主动开展、执行到位;抓重点交办,突出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点事件,对一些容易引发重大涉稳问题的重大决策事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落实评估工作;抓动态督导,将风险评估工作列入年度平安目标、综治考核的同时,对列入市交办的重点工程以及各县(市、区)的评估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积极帮助、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力争把稳定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一线。
突出“五个重点”,深化稳评工作。来宾市从五个方面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是拓展领域。以前,来宾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开展,2016年开始,来宾市更加注重围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完善机制。来宾市进一步明确评估程序、方法、要求、考核等内容,加强风险评估与风险化解的联动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培训。来宾市把稳评工作列入党政干部、公务员培训必修科目之一,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聘请稳评工作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强化督导。2016年以来,来宾市组织督查组到6个县(市、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研督查活动6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五是严格奖惩。该市将稳评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的内容,把稳评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推动了稳评工作的开展。□邹文彬 黄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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