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管莫成“盲区”
当前,正是春插春播以及甘蔗施肥培土的时节,急需各种农业机械的辅助。然而,相关职能部门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方面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得农机安全监管一度成为“盲区”。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2016年来宾市乡镇公路发生的事故中,近50%是农用车超载引起的。农用车辆超载成为引发来宾市乡村公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4月17日《来宾晚刊》)
的确,许多农用车辆车主为“多拉多赚”,常常随意改装农用车辆,如私自加宽加高农用车的装货区等。当这些车辆满载一车货物颤颤巍巍地在道路上行驶时,常令人捏一把冷汗,生怕这些载满货物的车突然“瘫痪”或失控,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这些超载的农用车成为公路上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为什么会成为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盲区”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农用车的农机牌照与交通牌照不同。交通牌照由国家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农机牌照由国家农机使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农机车辆均归农机部门管理。而农机部门安全监管主要放在田间地头的安全生产方面,农机一旦拉货上路,由于牌照的特殊性,使其成为一个安全监管“盲区”。
且看这个天平秤失衡的两边:一边是“农用车辆超载成为引发来宾市乡村公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另一边是“农机一旦拉货上路,由于牌照的特殊性,使其成为安全监管的‘盲区\’”。这是否能让人理解为正是由于对农用车超载上路监管的严重不到位,造成了因农用车超载而引起相关事故的高发频发?
一个一跃成为“乡村公路交通事故罪魁祸首”的头号问题,其破坏人民和谐幸福的杀伤力是显而易见的,是亟待拿出有力措施来解决的。希望农机和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争取早日探讨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消除这种安全监管的“盲区”。否则,隐患不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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