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买车多 新春办税忙
◆截至2017年1月31日,全市国税部门累计办理纳税申报车辆共2645辆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签订购车合同时应仔细审视合同条款谨慎签字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见习记者 马婧)今年春节,有不少市民朋友买了新车,带上亲人回家过年或是自驾外出游玩。从今年1月开始,市国税部门就迎来了车购税办理的高峰期。
新婚燕尔的小韦过完年第一时间就去办理车辆购置税,她告诉记者,由于一直拿不定主意买哪款车,她和丈夫直到1月中旬才拍板买了一辆1.6升排量的东风日产轿车。“有辆车回家过年或者出去玩什么的都比较方便,最终还是赶在过年前买了。”小韦说。
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了解到,今年1月到2月正是车购税办理高峰期。截至2017年1月31日,全市国税部门累计办理纳税申报车辆共2645辆,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2038辆,全市1月征收的车购税总额2207.84万元,市民享受车购税优惠达430.29万元。
买车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可谓“大件消费”,如果碰上消费纠纷,那可真闹心。根据兴宾区工商局城北工商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该所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9起,占全所消费投诉举报的7%。该所工作人员吕玉芳表示,9起投诉中,主要投诉原因是卖方不按时交车、不按合同履行承诺、赠送商品货不对板等。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虽然纠纷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容易不重视审视合同条款,或者对口头约定的优惠项目没有落实到合同中,从而蒙受经济损失。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小心谨慎:在选购汽车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轻易交付定金和购车款,应将经营者承诺的优惠事项,包括折扣价款、赠送的物品以及提供服务的附加条件写进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尤其是对定金或订金的处理要进行确认。合同中,将要购买汽车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付款方式、保质期限、交车时间等要予以明确。
另外,在验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查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的相符。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消费者若发现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与经销商联系协商解决,或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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